
中新经纬11月26日电 *ST苏吴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5日晚,*ST苏吴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苏吴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钱群山,2019年8月至2024年3月任*ST苏吴首席执行官、2019年9月起任*ST苏吴董事、2020年3月起任*ST苏吴董事长、2024年3月起任*ST苏吴总裁,隐瞒*ST苏吴实际控制人身份,明知*ST苏吴实际控制人披露不实,仍然签署相应年度报告。实际控制*ST苏吴体外公司,作为案涉贸易业务的客户和供应商,组织、指使并参与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和资金占用事宜。钱群山在*ST苏吴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钱群英,2018年4月起任*ST苏吴董事、2019年10月至2024年3月任*ST苏吴总裁、2021年12月起任*ST苏吴副董事长,知悉并隐瞒钱群山为*ST苏吴实际控制人事项,未参与*ST苏吴日常经营管理,未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未审慎关注*ST苏吴存在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和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未勤勉尽责。钱群英在*ST苏吴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陈颐,2020年4月至2024年3月任*ST苏吴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案涉关联方资金调度,未审慎关注*ST苏吴存在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和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未勤勉尽责。陈颐在*ST苏吴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孙曦,2019年4月起任*ST苏吴财务总监,负责案涉贸易业务付款审批,未对案涉贸易业务收付款情况保持审慎关注,未勤勉尽责。孙曦在*ST 苏吴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骆啸,2018年起任*ST苏吴贸易业务板块子公司总经理,负责*ST苏吴贸易业务管理,负责案涉贸易业务合同审批和付款审批,具体组织开展案涉贸易业务,对接部分用于构建资金闭环的过桥借款,与*ST苏吴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经复核,证监会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适用正确,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均不予采纳。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
一、对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
二、对钱群山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000万元;
三、对钱群英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四、对陈颐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五、对孙曦、骆啸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来源:公告,下同
同时,钱群山作为*ST苏吴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指使实施案涉事项,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证监会决定:对钱群山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指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ST苏吴表示,因上述情形,公司股票自11月26日起停牌。值得注意的是,*ST苏吴在此次公告前连收五个涨停。(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