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第三方投顾机构中方信富被处以300万元罚款,并处撤销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时任中方信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松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南都湾财社记者也就此事向中方信富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应。
值得一提的是,中方信富是年内首家被处以“极刑”的投顾机构,有业内人士向南都湾财社记者分析指出,本次处罚充分体现监管对屡教不改、主观恶意违规的机构“零容忍”的态度。
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中方信富被撤销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
证监会发布的〔2025〕1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中方信富、张松存在两项违法事实。
一是未按照规定保存有关文件和资料。具体而言,2021年至2023年,中方信富未完整保存13名客户的营销服务记录;未完整保存2020年对221名客户业务推广、协议签订、服务提供等环节的留痕记录。
二是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文件、资料有虚假陈述。
具体而言,在2020年2月27日遭北京证监局责令全面整改,暂停新增客户六个月后,2021年12月12日,中方信富向北京证监局报送《关于整改期间是否新增客户的情况说明》,称在整改期间无新增客户。经查,中方信富存在暂停业务期间新增223名新客户行为,与中方信富报送的情况说明内容不符。
中方信富报送的2021年12月、2022年12月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监管报表中,中方信富2021年、2022年的“营业收入-本年累计金额”和“净利润-本年累计金额”与公司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对应科目数据不符。此外,2023年2月8日,中方信富向北京证监局报送的自查报告中,关于相关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及公众号的文章撰写情况存在虚假陈述。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中方信富未按照规定保存有关文件和资料的行为所涉客户数量大,相关行为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中方信富在行政监管措施禁止展业期间私下开展业务、拓展客户,且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虚假报告。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综合上述两项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对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并处撤销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同时,对张松给予警告,处以60万元的罚款,并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官网无法访问、公众号已停更 业内人士:处罚体现监管“零容忍”态度
有业内人士向南都湾财社记者分析指出,中方信富此次被采取行政处罚措施,而非行政监管措施,性质是完全不同。只有违法违规性质非常恶劣,才会采取行政处罚措施。从披露信息来看,中方信富在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禁止展业期间私下展业,且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虚假报告,试图掩盖事实,本质上变成对抗监管要求,一犯再犯。因此违法行为非常严重、且性质恶劣,最终被吊销牌照。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证券公司以其券商牌照为天然持牌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则需要向证监会申请相关牌照,这些机构不隶属于任何证券公司,因而又被称为第三方投顾机构。
中国证监会每月更新合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录,9月名录显示国内共有持牌第三方投顾机构78家,在中方信富被撤销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后,这一数字也将下降至77家。
前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吊销牌照意味着机构不再能从事证券咨询业务,后续将不能继续经营。南都湾财社记者发现,截至发稿时,中方信富官网仍处于无法访问状态,其官方微信公众号自10月31日后亦不再更新。南都湾财社记者也就此次处罚向中方信富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应。
中方信富为年内首家被处以顶格处罚的投顾机构,近年来,上海证华证券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华”)、上海森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森洋”)和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天信”)也曾先后被撤销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
2022年3月,上海证华、上海森洋因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向投资人承诺收益等违法事实被撤销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2023年4月,福建天信因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文件、资料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并且情节严重,被撤销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前述业内人士向南都湾财社记者指出,上述机构都是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提交虚假陈述材料对抗监管要求的类型,中方信富本次的处罚措施与之一致,充分体现监管对屡教不改、主观恶意违规的机构“零容忍”的态度。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赵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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