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病房生命危机,在山西地方电力兴县分公司的反复推诿中,沦为公共服务信任灾难。从生死求助时的“和我们没关系”,到12345介入后的仓促认责,再到媒体曝光后的恐吓翻供、假意整改,兴县电力的“变色龙”表演,最终抛出无耻借口:“是省电力公司让联系的;和我们没关系”。这不仅是兴县电力逃避责任的拙劣伎俩,更撕开了省地方电力公司骄横颟顸、监管废弛的遮羞布——这场漠视生命的作风乱象,从来不是兴县分公司的独角戏,而是省、县两级电力系统自上而下的责任崩塌,省地方电力公司的傲慢失责,正是这场闹剧的罪魁祸首之一。
兴县电力的可怕,从不是高压线故障,而是面对生命时毫无底线的推诿与投机。其背后“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沉疴,根源直指省地方电力公司:正是省公司的骄横颟顸、放任不管,才给了兴县电力肆意妄为的底气,才让基层的冷漠渎职有了滋生的温床。省地方电力公司手握全省电力监管大权,本应是民生用电的守护者,却沦为基层作风顽疾的“保护伞”,其失职渎职,比兴县电力的推诿更令人不齿、更具破坏力。
兴县电力的权力傲慢,本质是省地方电力公司骄横作风的向下传导。面对群众生死求助,兴县电力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抢修救人,而是规避责任,这份冷漠绝非基层员工的个人行为,而是省公司长期以来“高高在上”“漠视民生”的必然结果。省地方电力公司自恃国企身份,骄横跋扈、颟顸无能,忽视对基层的作风监管与责任传导,放任权力傲慢滋生蔓延,才让兴县电力敢于肆无忌惮地推诿、毫无底线地嫁祸上级。
兴县电力的敷衍投机,更是省地方电力公司监管缺位的直接体现。从认责到翻供,从恐吓当事人到嫁祸省公司,兴县电力的每一步操作,都透着“不施压不行动”的投机惰性。深究根源,正是省地方电力公司自身敷衍塞责、监管形同虚设,对基层乱象视而不见、放任自流,才让兴县电力学会了“看风向行事”“找借口避责”,将上级单位当作逃避惩罚的“挡箭牌”,彻底背离公共服务的基本底线。
最令人愤慨的是,省地方电力公司的骄横颟顸,直接助长了对生命的漠视。凌晨病房的生死赛跑,兴县电力的推诿消耗着生的希望,而这一切的背后,是省地方电力公司对民生诉求的漠视、对生命尊严的践踏。作为监管者,省公司对基层分公司的冷漠作风放任不管,对群众多次投诉的停电问题整改不力,即便被国家能源局点名督促,仍我行我素,这份颟顸与傲慢,是对人民群众的公然背叛,是对国有国企使命的彻底亵渎。
“上梁不正下梁歪”,省地方电力公司的作风顽疾,是兴县电力乱象的根源所在。早在2024年,兴县频繁停电就被投诉、被点名整改,可两年过去,乱象愈演愈烈,甚至出现漠视生命、嫁祸上级的严重事件。这背后,是省地方电力公司的阳奉阴违、监管失职——它既不履行监管职责,也不压实基层责任,自身骄横跋扈、漠视民生,最终导致省、县两级电力系统责任链条断裂,基层员工责任意识荒芜,推诿扯皮成为常态。
省地方电力公司的骄横颟顸,远比兴县电力的推诿更具危害性。它手握公共权力,却背弃公共责任;身居监管之位,却纵容失职渎职;顶着国企光环,却丧失国企担当。正是它的不作为、乱作为,才让国有电力企业的公信力一落千丈,才让群众在生死关头感受到的不是温暖,而是冰冷的推诿与绝望。这种漠视民生、践踏责任的行为,绝不能被姑息迁就。
整治乱象,必须直击根源、严惩不贷,首要便是拿省地方电力公司开刀。绝不能以“开除基层员工”敷衍了事,必须打破“弃卒保车”的侥幸,严肃追责省地方电力公司的监管失责之责,对其骄横颟顸、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从重严惩,绝不姑息;必须责令省地方电力公司彻底摒弃骄横作风,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整改全省电力系统作风顽疾,倒逼基层分公司坚守责任底线;必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把省公司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杜绝监管缺位、责任虚化,让公共权力真正为民所用。
公共服务的底线是生命至上,国企的使命是为民担当。兴县电力的“变色龙”推诿,是基层作风的顽疾暴露;省地方电力公司的骄横颟顸,是上层监管的彻底失灵。这场闹剧警示所有国有公共服务企业: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绝非骄横跋扈的资本;监管是法定的责任,绝非敷衍了事的形式。唯有省地方电力公司摒弃骄横、扛起责任,唯有各级电力部门坚守初心、履职尽责,才能守住生命底线、赢得群众信任,才能让国有国企真正回归“为人民服务”的本质。
愿省地方电力公司的骄横颟顸,成为国企作风整治的警示标本;愿每一次民生求助,都能得到真诚回应;愿“生命至上、责任至上”的理念,扎根在每一位电力从业者心中,再也不让“生命面前,责任缺位”的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