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行链盟】港股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流程及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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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00:47:52

港股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港股称为“配售新股”或“定向发行股份”,英文为“Private Placement”)是指公司向特定投资者(而非公众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份的行为。其流程需严格遵循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上市规则》、《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收购守则》”)等监管规定,核心在于合规性公平性对现有股东利益的保护

一、港股定向增发的核心流程

定向增发的流程可分为前期准备、内部审批、监管申报、实施落地、后续披露五大阶段,具体如下:

1. 前期准备:方案设计与中介选聘

  • 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会需审议并通过定向增发的初步方案,包括:
  • 发行目的(如募集资金用于业务扩张、并购、偿债等);
  • 发行对象(特定机构/个人投资者,如基金、大股东、关联方等);
  • 发行数量(新增股份占现有股本的比例,需考虑股权稀释影响);
  • 发行价格(需符合联交所价格限制,详见“核心要点”);
  • 承销商选聘(通常由投行担任,负责路演、定价、承销)。
  • 中介尽调:投行、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确认财务状况、法律合规性及发行方案的可行性。
  • 投资者沟通:投行牵头与潜在投资者沟通,了解投资意向,调整发行方案。

2. 内部审批:股东及监管同意

  • 股东特别大会(EGM)
  • 定向增发需经公司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具体要求取决于发行对象:
  • 若向非关联方发行:通常需普通决议(50%以上表决权通过);
  • 若向关联方(如控股股东、董事、主要股东或其关联方)发行:需特别决议(75%以上独立股东表决权通过),以防止利益输送。
  • 注:“独立股东”指不包括关联方及其关联人士的股东。
  • 监管申报
  • 公司需向联交所提交配售申请文件(如配售备忘录、董事会决议、股东通函等),联交所将对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如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定价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上市规则》)。
  • 若发行导致控制权变化(如控股股东变更或持股比例变动超过30%),需额外遵守《收购守则》,可能触发全面要约义务(需向全体股东提出收购要约)。

3. 实施落地:路演、定价与认购

  • 路演与定价
  • 投行组织投资者路演,介绍公司情况及发行方案;根据市场反馈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 定价需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36条的规定:发行价格不得低于配售协议签署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市价的80%(若为溢价发行则无此限制,但需合理说明)。
  • 签署配售协议
  • 公司与投资者签署《配售协议》,约定发行数量、价格、缴款期限、锁定期(若有)等条款。
  • 缴款与股份登记
  • 投资者按协议约定缴纳认购款,公司将新增股份登记至投资者名下,并向联交所申请股份上市交易。

4. 后续披露:信息公开与股东通知

  • 发布公告:公司在联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配售结果公告,披露发行数量、价格、投资者名单(若为关联方需特别标注)、募集资金净额等信息。
  • 寄发股东通函:向全体股东寄发详细的配售通函,说明发行的背景、目的、影响及关联交易情况(若有)。
  • 更新股东名册:完成股份登记后,更新公司股东名册,向投资者发放股票证书(或电子登记)。

二、港股定向增发的核心要点

1. 发行对象限制:仅限“特定投资者”

定向增发的对象必须是特定且有限的投资者(通常不超过10名),包括:

  • 机构投资者(如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保险公司);
  • 大股东或关联方(需经独立股东批准);
  • 公司管理层(若为股权激励性质,需符合《上市规则》关于股份计划的规定)。
  • 禁止向公众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否则视为公开发售,需遵守更严格的信息披露及审批要求。

2. 定价机制:防止低价损害股东利益

联交所对定向增发的最低定价有强制规定:

  • 发行价格不得低于配售协议签署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市价的80%(“八折底价”);
  • 若发行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溢价发行),需在公告中合理说明溢价的原因(如公司价值被低估、投资者对公司未来信心)。
  • 例外情况:若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关联方,且发行目的是巩固控制权,联交所可能允许更高溢价,但需充分披露。

3. 关联方交易:独立股东批准与披露

若定向增发的对象是关联方(如控股股东、董事、主要股东或其近亲属),需遵守:

  • 独立股东特别决议:需经75%以上独立股东表决权通过;
  • 关联方回避表决:关联方及其关联人士不得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 详细披露:在通函中披露关联方的利益关系、发行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对比、交易的公允性等。

4. 控制权变化:触发全面要约义务

若定向增发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如:

  • 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从超过30%降至低于30%;
  • 新增投资者持股比例超过30%,成为新的控股股东),
  • 需遵守《收购守则》的规定,向全体股东提出全面要约(即按不低于当时的市场价格收购所有已发行股份),除非获得联交所或证监会的豁免。

5. 募集资金用途:明确且合理

公司需在公告中详细说明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如:

  • 用于主营业务扩张(如新建厂房、研发投入);
  • 偿还债务(需披露债务规模及利率);
  • 并购重组(需披露标的资产情况);
  • 补充流动资金(需说明流动资金缺口)。
  • 联交所会关注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行性对公司价值的提升作用,若用途不明确或不合理,可能拒绝审批。

6. 锁定期:防止短期套利

港股定向增发的股份通常有锁定期要求:

  • 若发行对象是控股股东或关联方:锁定期为6个月(自股份登记之日起计算),期间不得转让;
  • 若发行对象是机构投资者:锁定期通常为3-6个月(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联交所无强制要求;
  • 若发行目的是股权激励:锁定期需符合《上市规则》关于股份计划的规定(如12个月)。
  • 锁定期的设置旨在防止投资者短期套利,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7.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定向增发的全过程需严格遵守联交所的信息披露要求,包括:

  • 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初步发行方案;
  • 股东通函:披露发行的详细情况(如定价依据、募集资金用途、关联方利益);
  • 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最终发行数量、价格、投资者名单;
  • 年报/半年报: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投入进度、效益)。
  • 若信息披露不充分或存在虚假陈述,联交所可能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纪律处分(如公开谴责、停牌)。

三、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

  • 股权稀释:定向增发会增加公司总股本,导致现有股东的股权比例下降,需在公告中披露稀释比例及对公司每股收益(EPS)的影响;
  • 承销方式:港股定向增发通常采用包销代销方式,包销意味着投行需承担未售出股份的风险,代销则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税务影响:投资者认购定向增发股份可能涉及印花税、资本利得税等,公司需在公告中提示相关税务风险;
  • 后续融资:定向增发后,公司若需再次融资,需考虑市场流动性及投资者信心,避免频繁融资导致股价下跌。

总结

港股定向增发的核心逻辑是在合规框架下,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同时保护现有股东利益。流程中需重点关注定价合理性关联方审批控制权变化信息披露,确保发行方案符合联交所及《收购守则》的要求。中介机构(投行、律师、会计师)的角色至关重要,需协助公司设计合理方案、规避法律风险,并确保流程顺利推进。

来源:锋行链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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