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规范宾馆酒店行业价格行为
提醒告诫书
辖区各宾馆、酒店、民宿、公寓式酒店、旅店经营者: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规范住宿行业价格秩序,遏制价格乱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消费环境,现就规范宾馆酒店价格行为,向各经营主体郑重提醒告诫如下:
01
严守定价原则,稳定市场价格
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制定客房价格,自觉维护价格稳定。严禁在节假日、旅游旺季、重大赛事、考试季等关键时段,恶意涨价、跟风涨价、牟取暴利;不得在生产成本无明显变动情况下,大幅提高客房价格加重消费者负担。
02
规范明码标价,做到公开透明
全面落实明码标价义务,在经营场所大堂、前台、线上预订平台等醒目位置,清晰公示客房类型、计价单位、实际售价、优惠政策、入住退房时限、退改规则、加床费、早餐费、延时退房费等全部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做到真实准确、醒目清晰、货价一致。
价格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公示信息,严禁模糊标价、虚标价格、隐瞒收费项目;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客房、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杜绝强制捆绑消费、变相抬价。线上线下渠道标价必须保持统一,不得设置双重价格、价格陷阱。
03
严禁价格欺诈,恪守诚信经营
严禁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低价招徕高价结算、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不得用虚假划线价、不实特惠价、无依据价格对比诱导消费者消费。
消费者通过线上平台、电话、线下预订并确认生效的订单,合同依法成立,经营者必须严格履约,不得以“无房”“系统故障”“价格标错”“旺季调价”等借口单方毁约、拒单、加价、降标。
不得使用欺骗性语言、文字、图片等误导消费者交易,不得设置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04
严禁哄抬串通,维护市场秩序
不得捏造、散布房源紧张、政府调价等虚假涨价信息,哄抬客房价格,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不得与同行、行业协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约定涨价幅度,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
05
压实主体责任,依法自查整改
请各经营者立即开展价格行为自查自纠,逐项排查明码标价、定价履约、促销宣传等环节问题,立行立改、规范经营,主动消除价格违法风险。
06
严肃法律责任,强化监管震慑
市场监管部门将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大线上监测、线下巡查、投诉快处力度,对拒不整改、顶风违法的经营者,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1.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2.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3.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
4.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5.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公开曝光、纳入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欢迎广大消费者监督举报,投诉举报热线:12315、12345。
特此告诫。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1日
邵阳市场监管抖音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