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边监管分局公告,经查,张洪刚在保险机构任职期间,对员工侵占保险费行为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拟对张洪刚作出禁止10年进入保险业的行政处罚。
因采取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处罚事先告知书,现依法向张洪刚公告送达。
责编:岳炎霖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上一篇:高管动向|瑞斯康达董事长李月杰辞职,此前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下一篇:微信AI生态布局,儒意电影作为首批内测团队接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