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住建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江北区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出台,规定购房补贴实施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个人可申请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
该《细则》针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将一次性给予1%的货币补贴,计算标准为购房发票价款。购房人需在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签时间确定后,按规定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申请。此举旨在鼓励人们购房,刺激房地产市场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采取措施鼓励购房有利于拉动消费,增加市场活力。对于有购房意向的人们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利好政策,有望为他们在购房过程中节省一定费用。希望该购房补贴政策能够为江北区的居民带来更多实惠,推动当地经济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