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证监会网站报道,香港东区裁判法院继早前在香港证监会提出的检控中,裁定个人投资者杨得心(女)进行涉及非法卖空的证券欺诈罪名成立后,今天判处她监禁18个月。这是首次有人在非法卖空的个案中,因在涉及证券的交易中意图欺诈而使用具欺诈或欺骗性质的计划,就《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00条下的罪名而被定罪。
近日,香港证监会在打击证券欺诈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在该案中,被告被裁定非法卖空证券,同时还涉嫌使用欺诈性计划,这在证券市场上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此类行为,法院做出了监禁18个月的判决,为投资者维护了正常的交易环境。
这次的判决是对证券欺诈行为的有力打击,也向市场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证券交易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打击。希望此案能够引起更多投资者的警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