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一家国有企业,拖欠我们货款不给,董事长还找上门来将我打伤住院,试问哪有这样的道理!”1月25日,山西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先生向记者反映称,2025年12月21日,太原酒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酒厂”)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荣某锋带领多人找到其公司所在地,并动手将其打致“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此后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对荣某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荣某锋行政拘留3日,罚款300元。
据张先生介绍,自2022年开始,他所在公司与太原酒厂建立起合作关系,负责经销该酒厂生产的酒类产品。2025年6月,荣某锋口头通知不让他们干了,张先生就要求酒厂退还之前的货款,后来剩下80万元左右对方拖着未给。张先生称,就在他被打伤的前一天,他曾前往太原酒厂想讨要被拖欠的货款。
1月26日,记者致电荣某锋,其拒绝就此事作出回应。同日,太原酒厂控股股东太原市国资委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此前已知晓此事,将做进一步回复。截至发稿,记者未获回复。
来源:@新黄河记者 刘钊
编辑:陈楚仪 校对:黄洁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