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的杨女士向媒体求助:她的弟弟在苏州工作,1月24日晚上参加了公司的年会,喝了不少酒,次日死亡。杨女士希望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28岁小伙年会饮酒后死亡
杨女士的弟弟今年28岁,经第三方劳务公司派遣,在苏州工业园区某半导体企业工作。临近春节,家人突然收到噩耗——弟弟参加公司年会饮酒后死亡。
杨女士和父亲紧急从甘肃榆中赶到苏州,通过警方调取的视频,他们大致了解了年会前后的情形——
1月24日下午5时左右,杨女士的弟弟小辉(化名)去苏州工业园区某酒店参加了公司举办的年会,其间喝了酒。“到晚上8点零几分时,他就喝醉了,到8点半已经喝得不省人事了,走不了路。公司没有及时拨打120送医,而是让几个同事送他回了住的地方。”
第二天早上7时30分左右,小辉的舍友发现他的嘴唇青紫,赶紧拨打了120,同时报了警。“送去医院抢救一个多小时也没抢救过来,我弟弟就没了。”
家属质疑公司送医不及时
杨女士表示,弟弟突然离世,一家人都难以接受,他们希望公司方承担部分赔偿责任。“首先举办年会,应该要照顾每一个人的安全。像我弟弟已经喝得不省人事了,公司有送医的义务。”
杨女士还表示,弟弟喝了很多酒,公司没及时提醒和劝阻。“酒水是无限量提供的,我弟弟喝了大概一瓶半到两瓶。”
公司回应:尽到了照顾义务
据了解,杨女士的弟弟2025年12月下旬才参加了公司组织的体检,各项指标均正常。公安部门记录的死亡原因是心脏骤停,排除他杀。
记者联系了年会组织方,该公司一名法务负责人介绍,事发后,公司也与死者家属协商后续处理,可以承担部分人道主义补偿。该负责人强调,宴席上没有劝酒,发现杨女士的弟弟醉酒后,也安排人送回了宿舍,尽到了照顾义务。
截至记者发稿,双方已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提醒:年会聚餐,防范酒后悲剧
岁末年初,很多公司举办年会聚餐等庆祝活动。如果涉及到饮酒,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应该做好风险防范。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夏磊律师提醒,企业如果向员工提供聚餐酒水,则对聚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员工劝酒、闹酒以及员工过量饮酒情况负有注意和警示义务。员工醉酒后,企业对醉酒员工负有照顾和救助义务。“如果没有尽到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则应承担一部分的过错责任。”
对于参与年会的员工而言,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理应对自身身体状况、酒量以及饮酒过量可能造成的风险后果有着充分、清醒的认知,遵循适量饮酒原则,做到不劝酒、不闹酒、不酗酒,对自身的安全负责。
来 源:荔枝新闻
责任编辑:秦小茜
校 对:辛 云
值班主任:费 煜
值班编审:王冠兴
上一篇:我国首次!梦舟飞船又一次试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