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东莞一高层住宅19楼楼顶发生火灾,大火扑灭后,现场留下一个被烧毁的棚状铁架,原本的覆盖物已化为灰烬。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回应称,楼顶起火的是一个小棚子并非物业搭建,起火物为楼顶堆积的杂物,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不堆放杂物、不占用通道
不仅仅是个人素养层面的问题
我国法律对此有明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楼顶不是“私家小院”
通道不是“储物仓库”
日常生活中
要定期检查
家中消防安全隐患
做好防火措施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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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日常生活中,大家若发现私搭乱建、违规堆积杂物等安全隐患,可向物业反映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投诉。发现火情要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电话,清晰说明起火地点、火势大小。
来源:厦门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