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应急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3月18日15时30分许,肇庆市端州区羚山发生山火后,市、区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灭火,明火于当晚20时成功扑灭,过火面积约20亩,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初步调查,马某楚(男,47岁)、陈某兴(男,40岁)2人有在起火中心点附近抽烟及将烟头丢在身边枯叶处等行为。市公安局端州分局以涉嫌失火罪依法将2人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山火一旦燃起
不仅会吞噬大片森林植被
更可能威胁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案例回顾
案例一
2026年2月21日,山西忻州市五台山台怀镇杨柏峪村村民史某某(男,40岁)上坟祭祀引发火情,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二
2024年12月21日,袁某在广东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某山林吸烟后,烟头尚未熄灭便随意丢弃在地上,引燃杂草导致山火,幸无造成人员伤亡。
阿消提醒
不携带火种进山
不野外违规用火
临近清明节
文明祭祀、远离火源
发现火情及时报警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