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环境风险源单位安全管理责任,提升风险防控效能,筑牢区域环境安全屏障,丰台区生态环境局采用线上线下融合模式,组织开展全区环境风险源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及风险隐患排查专项培训,重点单位负责人、环保管理人员参会参训。培训后与辖区重点风险源单位积极推进联动互助协议签订,构建政企协同、优势互补的风险防控体系,全力守护丰台区生态环境安全。
一 以训促学,构建共治格局
围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重点解读风险源单位安全管理要点、隐患排查流程、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规范,同步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解读、废铅蓄电池收集存储管控等重点内容,推动参训人员了解最新政策。
同时,积极倡导8家危险废物产生和3家危险废物收处单位推行“五即”规范化管理,实现危险废物全链条可追溯、严管控。
二 监管服务并重,强化防控能力
强化风险源单位常态化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依法严肃处置。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优化营商环境,在执法过程中推行精准指导、靠前服务。帮助企业排查安全薄弱环节、解读新增政策,助力企业安全合规高质量发展。
三 助企深耕,筑牢安全防线
深入研究风险源企业安全管理,今年截至目前共受理26家风险源企业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全面核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中的难题,一对一指导企业制定合理的隐患整改清单和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形成隐患排查、问题整改、责任落实的闭环管理体系。引导有实力、有物资、专业强的企业与我局签订联动互助协议,完善环境安全监管体系,为区域生态环境安全保驾护航。
供稿:范然
排版:王微微
编辑:杨晨
审核:屈校全
审定:朱晓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