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某企业的3名职工因拒签违法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辞退,却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补偿。职工认为不公,鼓起勇气来到靖宇县总工会请求维权。
县总工会法律部工作人员接诉即办,在认真了解事情原委后,帮助撰写了劳动仲裁申请书,随后又与仲裁办沟通,要求尽快安排时间进行调解,得到了劳动仲裁部门的快速回应。
县总工会指派两名同志与县仲裁办共同解决劳动争议。起初用人单位负责人不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只想给3名职工微薄补偿了结此案。县总工会同志向企业负责人出具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指出用人单位的违法事实。用人单位负责人终于认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同意给予3 名职工一次性支付补偿金10余万元,双方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协议,为此起劳动争议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3名职工为表达感激之情,向县总工会送来锦旗一面。
通讯员:才 峻、李宜国
初 审:郑 钰
复 审:徐凤艳
终 审:刘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