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晚间,金圆股份(000546)发布公告披露,根据赵辉和潘颖签署的《离婚协议》约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将其持有的公司 6613.7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505%)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分割至前妻潘颖名下;将持有的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7.67%股权过户至潘颖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以上权益变动办理完成后,赵辉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和金圆控股股权,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赵璧生、赵辉变更为赵璧生。
如按公告日(5月16日)金圆股份4.34元/股的收盘价测算, 目前潘颖已获得的股份对应市值约2.87亿元。
金圆股份表示,赵辉持有的金圆控股7.67%股权的相关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 本次权益变动后,潘颖直接持有公司6613.7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05%)。本次权益变动进行非交易过户的6613.76万股股份仍处于限售状态, 潘颖就本次权益变动所取得的股份,将继续履行赵辉在此前作出的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变动的规定执行。
金圆股份还称,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不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2024年年报显示,赵辉,男,51岁, 2014年7月10日至2024年9月20日任金圆股份董事长。2024年,其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64.24万元。2024年9月20日,赵辉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赵辉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24年年报还显示,金圆股份现控股股东为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赵璧生、赵辉父子,合计持有金圆控股97.67%股权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1月,金圆股份及赵辉等人收到吉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金圆股份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赵辉,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方光泉,因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吉林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前,金圆股份2024年11月30日公告显示,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于2024年11月29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2024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立案。
金圆股份目前主营业务为环保及新能源材料产业。
业绩方面,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7.34亿元,同比增长136.79%;归母净利润3971.45万元,同比扭亏;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7.43亿元,同比增长84.59%,归母净利润为0.16亿元,同比下降29.92%。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