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5%股东杨永柱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概述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2024 年 11 月1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杨永柱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百瑞坤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百瑞金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所持公司 12,142,79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4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5)。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杨永柱先生的通知,杨永柱先生与百瑞坤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百瑞金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终止协议》,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 杨永柱
乙方(受让方):受让方名称:百瑞金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受让方管理人(公司名称):百瑞坤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
双方同意终止原协议转让交易,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款全额返还乙方。
三、本次股权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事宜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因各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终止执行,公司根据前述协议于2024年9 月4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失效。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