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网信办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整治涉企网络黑嘴”专项行动背景下,近日央视新闻曝光了一起冒充记者身份实施敲诈勒索的“野鸡媒体”案件,一个以舒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其作案手法也随之曝光。
该犯罪团伙共8名骨干成员,分工明确。舒某某负责在网上物色拟上市企业及其联系方式,团伙中还有两人专门撰写所谓的“采访函”。他们在企业IPO的关键期,通过发送采访函、发布负面信息等手段,打着“合作”的幌子进行敲诈勒索。
更恶劣的是,涉案人员并不具备新闻采编资质,却以“记者”身份接触企业,并且在发送采访函后,还通过模糊暗示向企业传递真实意图。
警方提供的一份聊天记录显示,团伙成员发消息称:“他们明天就上回了,能不能定其实今天就知道了。”对方回复“您那边着急,就先安排发吧”,随后团伙再次表示:“xx写并不是我们的目的,您知道的。”
所谓“上会”,是指IPO企业提交上市申请后,由证监会发审委在定期会议上审核申报材料。能否顺利“过会”关系到企业上市进程。此时向企业施压,其意图不言而喻。
一旦企业妥协,该团伙便与对方签署名为“网络媒体合作协议”的合同,承诺在企业上市期间及其后一年内发布若干正面报道,并根据企业规模、资金实力索要2万至20万元不等的费用。
凭借这一套“敲诈—威胁—谈判—收费”的套路,该犯罪团伙共侵害全国24省55市的102家企业,涉案金额超过1800万元。
尽管央视报道未公开主犯真实身份和涉案账号名称,但传媒见闻根据画面中存在的蛛丝马迹分析,涉案主犯舒某某名叫舒太辉。其运营的7个自媒体账号中,有两个名叫“经济新闻周刊”“南方财富网”的账号,明显企图仿冒正规媒体“中国新闻周刊”与“中国经济周刊”,以及财经门户网站“东方财富网”,以达到混淆公众与企业视听的目的。
2024年8月,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依法将舒某某等8人移送检方。同年10月,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将其认定为恶势力组织,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这起案件是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典型案例,也再次敲响警钟:网络舆论不是非法牟利的工具,打着“新闻”旗号行勒索之实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