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庄灵辉 卢志坤 北京报道
重整后,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75.SZ,以下简称“东方智造”)控股股东业绩承诺事项再迎新进展。
6月16日晚间,东方智造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翔高新”)于今日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相应监管措施涉及科翔高新在东方智造重整中作出的业绩承诺事项。因相应业绩承诺未完成,科翔高新应向东方智造以货币方式补足约2.11亿元,支付期限在东方智造2024年年报公布后30日内。目前,相应业绩补偿款已逾期半月有余,但科翔高新仅支付4000万元。
“控股股东没有解释相应款项逾期原因,但表示将通过处置资产在内的方式补足相应款项。”东方智造相关负责人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支付4000万元后,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尚未进一步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将采取督促函在内的方式与控股股东积极沟通,追偿相应款项,后续不排除采取诉讼等方式依法追偿。
超1.7亿元业绩补偿款未支付
此次业绩补偿事项要追溯至多年前东方智造重整时。2021年,东方智造公布《重整计划》,明确科翔高新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即控股股东)。
在上述《重整计划》中,科翔高新作出业绩及三年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东方智造等承诺。根据相应业绩承诺,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三个会计年度,东方智造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应不低于2.5亿元。如未能实现的,科翔高新将在第三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以货币方式补足差额部分。
此后,相应业绩承诺期确定为2022年度—2024年度。年报信息显示,2022年度—2024年度,东方智造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约3885.01万元,与2.5亿元的业绩承诺差额约2.11亿元,触发了业绩补偿义务。
东方智造于今年4月29日披露其2024年年报。照此测算,科翔高新应在今年5月28日前支付业绩补偿款。
截至目前,科翔高新共向东方智造支付业绩补偿款4000万元,未按期足额支付承诺应补偿的货币资金。照此测算,科翔高新尚有超1.7亿元业绩补偿款未支付。
因此,广西证监局决定对科翔高新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同时,广西证监局还指出,科翔高新应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
“本次监管措施是针对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东方智造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后续将优先采取督促函在内的沟通方式追偿相应款项,同时不排除视业绩补偿进展情况依法采取诉讼在内的措施追偿。
将通过处置资产方式补足
“就相应事项,公司目前已四度向控股股东发送督促函,督促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东方智造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相应款项,该公司此前已多次与控股股东方发函沟通。
过往披露信息也显示,今年1月3日、4月29日、5月21日、6月3日,东方智造以邮件、书面文件形式向科翔高新发出督促函,督促科翔高新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并要求科翔高新对其业绩补偿计划、履约保障等情况进行说明。
科翔高新于今年5月30日及6月6日分两笔向东方智造共支付4000万元业绩补偿款。东方智造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此后尚未收到控股股东进一步支付的相应款项,若有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实际上,在正式支付相应款项前,科翔高新曾于今年5月28日向东方智造复函,表示将积极履行相关义务。不过,科翔高新并未在相应复函中解释相应款项逾期的原因,也未对偿还计划及履约保障等情况进行说明。
“当前就业绩补偿事项,仍正在与相关方沟通中,待相关沟通有进展之后,会正式函复贵司。”科翔高新在复函中向东方智造表示,其对相关事项高度重视,将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处置资产的方式来补足业绩承诺款。
工商信息显示,科翔高新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为6.56亿元,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各类工程建设及货运代理等。该公司2024年企业年报显示,其参保人数为8人。
(编辑:卢志坤 审核:童海华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