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公司(简称“金美信消金”)因违规操作信用数据被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处罚款8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厦门银罚决字〔2025〕1 号)显示,金美信消金违规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经理人网注意到,金美信消金是今年以来第三家因信用信息管理不当被监管处罚的消费金融公司。
2月,蒙商消金因个人不良信息报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前未履行告知义务,及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处罚款83万元。同时,时任蒙商消金风险管理部风险政策总监王某静因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被罚款3.4万元。
5月,湖北消金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被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罚款72.7万元。同时,时任湖北消金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姜某、时任湖北消金融营运科技中心(现营运管理部)总经理戴某晓二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7.2万元和4.2万元。
当然,比之蒙商消金、湖北消金,金美信消金的整体合规管理体系的运行算得上有效,毕竟其上一次受到监管处罚还是在2021年。
彼时(2021年10月),金美信消金因信贷管理制度机制存在缺陷、贷款管理不尽职导致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被原银保监会厦门银保监局处以290万元罚款,同时给予相关负责人警告。
时隔四年,金美信消金再度收到监管处罚单,反映出监管趋严之下其在保障合规体系闭环管理持续提升的不足。
某种程度上,这也和金美信展业模式相关。
资料显示,金美信消金于2018年4月获准筹建,同年10月正式开业运营,是全国第23家获批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中国信托商业银行持股34%、厦门金圆金控有限公司持股33%、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
比之拥有“富爸爸”的全国性消费金融公司,金美信消金体量较小,偏安于闽粤等沿海地区,展业则依靠助贷机构,通过分润模式赚取稳定的利润。根据金美信消金此前披露的第三方合作机构名单,其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包括41家引流机构、12家担保机构和5家催收机构,其中合作的助贷机构中腰部居多。
躺收利润的同时,与合作助贷平台权责不清也滋生诸多投诉乃至合规问题。
根据金美信消金披露的年度报告,2024年其共计接收外部转办投诉1743笔,其中因债务催收方式和手段引起的投诉1173笔,占比 67.30%;因定价收费引起的投诉310笔,占比 17.79%;因金融机构管理制度、业务规则与流程引起的投诉255笔,占比 14.63%;因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4笔,占比0.23%;因营销方式和手段引起的投诉1笔,占比0.05%。
合理推测,金美信消金此次被处罚或正是因部分助贷平台仍未摆脱灰色业务,故而在合作过程中未经同意采集、传输用户信息,亦或是因权责义务划分不清导致结清信息未能及时在征信报告中体现。
当然,金美信消金也在调整,布局线下及自营业务。当前,金美信消金业务主要为线下的生活贷和线上的极速贷,其中自营业务则包括生活贷和部分极速贷。
根据可查数据,2020年-2022年及2023年9月,金美信消金生活贷贷款余额分别为8.44亿元、9.84亿元、6.89亿元、8.38亿元,占总贷款比重的29.02%、23.69%、12.55%、14.16%;极速贷贷款余额分别为20.65亿元、31.71亿元、48亿元、50.77亿元,占总贷款比重的70.97%、76.31%、87.45%、85.84%。
显而易见,外资银行股东无法有效助力,自营渠道薄弱的金美信消金展业并不顺畅。
这也导致消费金融行业由增量转为存量,且助贷由流量驱动转向合规驱动的新形势中,金美信消金的盈利能力开始面临一定增长压力。
2019年-2022年,金美信消金实现营收1.15亿元、2.4亿元、3.12亿元、4.14亿元,实现净利润2587万元、5857万元、6930万元、7897万元,两项指标均呈现增长态势。
而到2023年,情况急转直下,该年度营收同比下降0.39%至4.13亿元,净利润则同比下降9%至7184.79万元。2024年,金美信消金营收数据则未对外披露,净利润仅2056万元,同比大幅下降71.4%;同时该年度其金融资产总额为55.16亿元,与上年末相比下降12.6%。
31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中,金美信消费已是落在队尾。
值得一提的是,落在队尾的还有金美信消金的注册资本,其目前仍是注册资本未达到10亿元门槛的几家消费金融公司之一,且股权结构也不符合“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0%”的监管要求。
来源:经理人网
作者:南岂珵
编辑:曹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