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7月8日,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阳光100”)披露,公司于7月7日收到一份由代表海通国际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和海通国际金融产品有限公司行事的律师根据相关条例发出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支付总额约2.05亿美元及45万港元,该金额包括根据2025年3月19日的同意判决书所应支付的款项、根据2025年5月15日汤林命令支付的款项,以及根据票据购买协议产生的利息。
与此同时,公告称,上述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于送达法定要求偿债书之日后3周内偿还该债务。公司现正就该法定要求偿债书内的债务积极寻求法律意见,并将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维护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同时,公司将与债权人协商债务重组安排。
编辑 寇德娜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