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7月18日正式核准申港证券通过设立子公司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这一决定标志着券商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队伍即将迎来第80位新成员。申港证券作为首家依据CEPA协议设立的合资多牌照券商,自2016年开业以来持续拓展业务边界。此次获批设立私募子公司,是其继2020年成立另类投资子公司后在股权投资领域的又一重要布局。
监管要求与合规管理
证监会在核准批复中明确了申港证券的具体要求。公司需依法完成子公司筹建工作,配备人员、系统、场所。筹建情况通过申港证券住所地证监局现场检查前,不得实际开展业务。监管部门要求申港证券切实履行母公司的管控责任,加强对子公司的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公司需制定措施切实防范与子公司的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风险,督促子公司稳健经营、依法展业。
中国证券业协会同日发布《自律规则适用意见第8号》,明确了私募子公司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认定标准、报送要求等有关事项。这一规则与2024年中证协修订发布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2024年修订)》形成呼应。新规要求设立二级管理子公司需报送股权结构、引入三类机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业务划分等事项说明。这些规定旨在更好地推动券商在服务实体经济、国家战略、居民财富管理等方面发挥作用,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行业发展与市场趋势
当前券商业务模式逐渐向"投资+投行"以及"保荐+跟投"等多元化方向转型。这使得券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股权投资的优势日益凸显。一方面,这能够有效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推动产业升级与创新。另一方面,也能够促进券商内部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联动,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依托专业的投研能力、完善的风控体系等核心优势,券商正通过私募子公司积极引导更多长期资金入市。2024年,围绕"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券商私募子公司加大对计算机、半导体、生物医药等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中证协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券商私募子公司存续产品规模为6351.4亿元,同比增长2.4%,为促进股权资本形成、服务实体经济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