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1日电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高斯”)8月1日发布公告称,业绩承诺方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来源:*ST高斯公告
湖南证监局表示,经查,刘潭爱、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ST高斯业绩补偿义务人,在与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ST高斯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若*ST高斯未完成前述业绩,刘潭爱应在*ST高斯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ST高斯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承诺净利润减去承诺期内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ST高斯 2024年4月1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ST高斯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8211.45万元。根据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中公开披露的承诺,刘潭爱、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应当向*ST高斯补偿13211.45万元。截至目前,其仍未按照公开披露的承诺履行前述补偿义务。
湖南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违反承诺行为。根据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刘潭爱、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ST高斯成立于2001年8月,一直从事数字电视软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业绩方面,2025年上半年,*ST高斯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500万元至3300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3415万元;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2750万元至3550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3700万元。*ST高斯称,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智能产品及新材料,业绩上取得一定的突破,经营效益较上年同期有所好转。(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