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5日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乐山电力”)8月4日发布公告称,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地方电网居民生活用电执行低谷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369号),因乐山电力计量设施和营销系统暂不具备条件,计划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本次电价政策的主要内容涵盖三方面。
一是四川全省地方电网供区内执行“一户一表”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执行低谷时段电价政策,合表用户不执行低谷时段电价政策。
二是“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在丰水期(6月-10月)低谷时段(23:00至次日07:00,下同)用电价格按照0.175元/千瓦时执行;枯、平水期(11月-次年5月)低谷时段用电价格按照0.2535元/千瓦时执行。低谷时段用电量纳入阶梯电量计算范围,阶梯电量和阶梯加价标准按各地方电网现行政策执行。
三是各地方电网企业因执行低谷电价产生的损益纳入地方电网输配电价改革中统筹疏导。
谈及本次电价政策对公司的影响,乐山电力称,本次居民生活用电执行低谷电价对公司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经初步测算,本次调整预计减少公司2025年电力业务收益约1660万元。
资料显示,乐山电力目前主要有电力业务、天然气业务、自来水业务、新兴业务、服务业务五大业务。
业绩方面,乐山电力202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6.23亿元,同比增长1.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0.31万元,同比下降14.55%。
乐山电力在上述业绩快报中提到,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同比下降35.62%,主要是:(1)自2025年5月起执行新的分时电价政策减少报告期内电力毛利以及自2025年4月起执行新购天然气合同,调整购气结构计价结算规则使得购气成本增加,以上两项共计减少利润约2700万元。(2)报告期内电力业务因自发电量增加及网内小水电量同比增加,使得购电成本同比减少,电力毛利同比增加约2900万元。(3)去年同期处置迁改线路资产等物资确认收益约340万元,今年无此项收益。(4)因应收款项账龄增加同比增加减值损失约330万元。
二级市场上,乐山电子8月4日收涨2.29%报13.84元/股,年内累涨达126.14%,现总市值80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