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海南、安徽、大连三地证监局集中披露多项行政监管措施,涉及财达证券、西南证券和中山证券的相关分支机构及责任人。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上述涉事券商违规事由均包括“违规招揽客户”和“违规为客户提供服务”等典型问题。
三家券商领罚单 涉违规招揽客户、操纵客户账户
海南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已退休的财达证券海南分公司前从业人员敖义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敖义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值得注意的是,敖义是财达证券海南分公司原负责人。
来源:海南证监局
经海南证监局查明,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敖义私下接受客户余某蛟委托,登录余某蛟指定的普通账户进行交易,交易金额约5970.41万元,盈利金额约1.56万元。
2020年3月至2024年5月,敖义再次私下接受客户余某蛟委托,登录余某蛟指定的信用账户进行交易,交易金额约2.69亿元,亏损金额约273.22万元。
据海南证监局,上述两个账户累计交易金额约3.29亿元,总计亏损金额约271.66万元。敖义接受委托期间未产生违法所得。
经复核,海南证监局依法采纳敖义的部分意见并已在本决定书中调整,决定对敖义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安徽证监局连续发布两张罚单,中山证券合肥分公司及其负责人黄莉分别被通报。
来源:安徽证监局
经查,中山证券合肥分公司存在违规委托第三方进行投资者招揽活动、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安徽证监局表示,该分公司应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于2025年9月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和问责报告,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对其负责人黄莉,安徽证监局表示,其作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负责人,对该分公司的违规委托第三方进行投资者招揽活动、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因此,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还要求黄莉到安徽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大连证监局罚单则显示,西南证券大连分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分公司存在违规委托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客户招揽、业务留痕不完整等问题。
来源:大连证监局
根据大连证监局的要求,西南证券大连分公司应当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就上述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向大连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违规揽客”相关违规频现,监管亮剑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处罚均于“违规招揽客户”或“违规服务客户”息息相关。中山证券合肥分公司涉嫌违规进行投资者招揽活动,西南证券大连分公司涉嫌通过银行人员进行客户招揽,两者均属于“违规揽客”;而财达证券海南分公司则涉嫌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涉及违规向客户提供服务。
事实上,“违规揽客”等违规行为近年来一直是监管打击的重点。2023年2月28日起施行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中明确,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时,不得违规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或者机构进行投资者招揽、服务活动。但在高压之下,相关违规行为仍频频出现。
8月22日,渤海证券因分支机构下辖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涉及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及其他多项违规问题,被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
3月21日,重庆证监局公告华西证券重庆分公司所辖证券营业部部分员工存在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第三方招揽客户的行为,同时分公司对员工执业行为管理不到位。
今年1月,光大证券上海金山区卫清西路证券营业部员工同样因存在违规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进行投资者招揽活动而遭到当地证监局处罚。
监管的相关约束还在 不断加强。8月22日,证监会修订并实施了《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该《规定》将现有评价框架调整为“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并在业务加分、专项评价设置等方面突出这一导向。
其中明确,评价期内,证券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按相关原则给予相应扣分。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刘常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