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11日电 阳煤化工11日晚公告,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资,公司及控股股东合计被罚款550万元。
公告显示,近日,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化科技或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同时,公司从原控股股东华阳集团获悉,华阳集团于同日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2021年4月至6月期间,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持有潞化科技24.19%的股权,为潞化科技控股股东。2021年4月16日和2021年6月30日,在未经潞化科技同意的情况下,华阳集团通过直接划转方式,将潞化科技账户资金1126449959.33元划转至华阳集团账户,占潞化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4%,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1年9月30日,被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潞化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存在重大遗漏。
山西证监局认为,潞化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6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违法行为。
朱壮瑞,作为时任潞化科技总经理,且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代行董事长职责,在明知华阳集团划转上市公司资金行为已经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下,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潞化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能勤勉尽责,系潞化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马军祥,作为时任潞化科技董事长,在已知悉上市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划转的情况下,未能对被划转资金性质予以充分关注,未能保证潞化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能勤勉尽责,系潞化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程计红,作为时任潞化科技财务总监,在已知悉上市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划转的情况下,未能对被划转资金性质作出准确判断,未能保证潞化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能勤勉尽责,系潞化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高峰杰,作为时任潞化科技董事会秘书,在潞化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时知悉了上市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划转情况,但未能对被划转资金性质予以充分关注,未能保证潞化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能勤勉尽责,系潞化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朱壮瑞、马军祥、程计红、高峰杰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
一、对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
二、对朱壮瑞给予警告,并处以八十万元罚款;
三、对马军祥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四、对程计红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五、对高峰杰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另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华阳集团,在未经潞化科技同意的情况下,划转潞化科技账户资金,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潞化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高彦清,负责华阳集团财务、上市公司统筹协调等工作。高彦清未审慎关注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未对潞化科技的资金管理作出合理安排,导致在未经潞化科技同意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资金被华阳集团两次划转,高彦清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是华阳集团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樊宗莉,负责账户管理、头寸调度和资金划转等工作。樊宗莉在未经潞化科技同意的情况下,按照高彦清的安排,于2021年4月16日划转上市公司账户资金,对华阳集团占用潞化科技资金行为的实施具有重要作用,直接导致潞化科技信息披露违法。根据《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证监会公告〔2011〕11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樊宗莉是华阳集团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
一、对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四百万元罚款;
二、对高彦清处以两百万元罚款;
三、对樊宗莉处以九十万元罚款。
同日,阳煤化工公告,2025年9月17日,公司证券简称将变更为“潞化科技”。
具体看,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名称由“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英文名称相应变更为“ShanxiLu'anChemicalTechnologyCo.,Ltd.”,将公司证券简称由“阳煤化工”变更为“潞化科技”,证券代码“600691”保持不变。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名称由“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9月2日,公司公告,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公告指出,为使证券简称与公司名称相匹配,将公司证券简称由“阳煤化工”变更为“潞化科技”。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证券简称将自2025年9月17日起由“阳煤化工”变更为“潞化科技”,公司证券代码“600691”保持不变。
资料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是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及化工装备设计、制造、安装、开车运行、检修、维保、检测、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尿素、聚氯乙烯、丙烯、离子膜烧碱、三氯化磷、双氧水等。
二级市场上,阳煤化工11日收报2.71元,涨幅0.37%。(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