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12日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德豪或公司)12日晚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4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公司在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原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与相关认购方签署协议,承诺为其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投资本金及年化收益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公司未在2017年非公开发行相关文件中披露上述定增保本保收益协议事项。
安徽证监局指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企业官网介绍,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创立于广东珠海,2004年6月在深交所上市,是一家主营西式小家电以及LED封装、驱动电源等系列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内资企业。
业绩方面,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收3.07亿元,同比下滑8.19%;归母净利润亏损1303.45万元,同比减亏67.60%。二级市场上,ST德豪12日收跌1.26%报2.35元,公司最新市值41.18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