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发现,我旗部分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未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的问题。该行为不仅违反了工程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破坏了工程管理的正常秩序,不利于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工程管理体系,而且占用了企业流动资金,此类问题会降低施工企业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对此,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明确岗位的职责,定期对建设工程合同履约、工程进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监督无死角。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形成“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问题-跟踪复查” 的闭环监督体系。
二是规范操作流程。组织开展对建设工程从项目立项、招投标、合同履约、竣工验收等全流程进行梳理,明确各流程关键节点,形成标准化的操作指南。
三是加强内部培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培训,明确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进一步增强发包单位、施工企业的法律意识,确保各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工程建设行业向规范化、专业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供 稿 :张 泊
编辑:李智恩
审核:魏智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