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魏蔚)6月29日,月之暗面发布的"关于月之暗面融资事宜的严正声明"(以下简称"声明")提到,近期,市场上出现多起假借月之暗面(即公司)名义的不实融资及股权交易信息,公司已发现部分机构和个人涉嫌欺诈。
根据声明,一、月之暗面所有融资活动仅由公司直接负责。月之暗面未聘任或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作为财务顾问、融资顾问处理公司的任何融资交易(包括新股交易、老股转让交易)。
二、月之暗面的老股(含普通股、激励股权等)转让必须经公司内部批准方可进行。凡未经月之暗面批准发生的老股交易,一律无效,公司将拒绝予以任何形式的确权登记,且保留采取一切法律手段追究转让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月之暗面特别提示,上述转让限制不仅涵盖直接转让,亦包括通过任何形式或结构(包括但不限于"特殊目的实体/SPV"、"上层份额"、"通道"、"代持"、"委托持股"、"收益权转让"等)的间接转让。
三、月之暗面新股融资的额度分配,均以实际资金到账为确认依据,未向任何机构或个人预先承诺或锁定额度,亦不会主动要求或授权任何机构出具资产证明。任何声称已锁定月之暗面投资份额、出示所谓"公司盖章确保份额"文件,或以月之暗面名义要求提供资产证明的行为,均属虚假或欺诈,公司对此概不负责。
月之暗面提醒:任何通过非官方渠道流传的所谓直接或间接的"老股投资份额"均存在巨大法律及财产风险。投资者切勿轻信任何虚假宣传,以免遭受不可挽回的财产损失。对于任何未经授权擅自发布月之暗面股权交易信息的机构和个人,公司保留采取一切法律手段追究其民事及刑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