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审计署官网
前不久,审计署官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2025 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一石激起千层浪,至今仍在发酵,警示意义非凡。
其中,该《报告》提到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审计的2家国有银行和1家金融控股公司等3户金融企业,至2024年底总资产额86.02万亿元、总负债额79.17万亿元,净资产收益率6%到10.46%。
遗憾的是,在审计过程中,还发现了3个主要问题:
一、过度追求体量扩张,部分业绩不实。
1、以“内卷式”竞争拉动存贷款规模增加1.41万亿元。3户金融企业2023年至2025年8月通过“先存后贷”、“即贷即收”等虚增6156.7亿元;通过超低利率抢贷款、出资为客户开发信息系统换存款等增加4723.04亿元;通过降低审核标准、放松风控要求等增加3241.27亿元。
2、以虚假或让利方式增加债券业务规模7569.59亿元。1户金融企业通过组织境内外分支机构相互交易,虚增跨境债券交易量3893.6亿元;通过引导内部员工及客户“即买即卖”频繁交易,虚增境内交易量44.88亿元。2户金融企业为追求债券承销规模或市场排名,低于发行价出售债券,以让渡差价导致亏损2.42亿元的代价,换取承销规模增加3631.11亿元。

二、风险管控存在薄弱环节,多项业务违规经营。
1、违规掩盖或处置不良资产 634.41亿元。主要通过设置超长宽限期不下调分类、下调原贷款利率以减少还贷金额、发放新贷款置换原不良资产等,人为掩盖不良资产;违反核销程序和竞争择优等原则,通过“零对价”回购发行的不良资产处置项目、向地方政府指定方定向转让不良资产等方式,虚假或违规处置不良资产。
2、违规开展信贷业务 676.16 亿元。如1户金融企业2021年至2025年8月向 150 多名资质不符人员违规发放个人经营贷款15.17亿元;向未封顶住房等项目和持虚假收入证明等人员违规发放住房按揭贷款28.12亿元;通过为企业办理个人信贷等违规发放个人消费贷款330.78亿元。
3、违规开展非信贷业务。如1户金融企业2023年4月至2025年8月违规向低风险承受能力客户销售投向高风险资产的公募基金20.39亿元。
1户金融企业所属信托公司2023年8月至2025年8月通过违规设立的非金融子公司无资质销售信托产品1491.78亿元,并在监管部门明确叫停后继续违规刚性兑付20.4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