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规9号施行近一年:深圳融资居间行业四大变化
开心田螺
2026-09-04 20:22:22

金规〔2025〕9号施行近一年,深圳融资居间行业在收费模式、准入门槛、营销边界、信息披露四方面持续合规转型。本文结合深圳普惠小微贷款2.02万亿元市场背景,梳理四大变化方向与企业合规选择要点,帮助深圳企业理解新规影响。

本文为公开科普内容,数据截至2026年8月,不构成任何贷款建议或服务推荐。文中行业变化分析基于监管规则导向,具体行业数据以官方统计为准。

自2025年10月1日《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金规〔2025〕9号)正式施行以来,深圳企业融资居间行业在收费模式、准入门槛、营销边界、信息披露等方面持续经历合规化调整,行业正从粗放生长向持牌合作、规范服务的方向转型。

作为大湾区小微企业数量最密集的城市之一,截至2026年6月末,深圳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已达2.02万亿元,连续5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旺盛的融资需求与严格的监管规则并存,使得深圳融资居间市场的变化具有较强的行业观察价值。

本文从监管规则落地的角度,梳理近一年来行业呈现的四个主要变化方向。

一、变化一:收费模式重构——"息费禁令"推动收费透明化

(一)核心规则:助贷平台不得收取息费

金规〔2025〕9号核心条款之一,是明确规定助贷平台运营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这一规则直接触及了此前行业中普遍存在的"服务费""手续费""渠道费"等收费模式。

在此之前,部分融资居间机构以贷款额度的一定比例向企业收取服务费,且收费标准不透明、不同机构差异较大。新规施行后,与贷款挂钩的息费收取被明确禁止,行业收费模式被迫重构。

(二)合规收费路径:两条通道

从规则导向来看,当前合规的收费路径主要有两条:

一是与贷款审批无关的独立咨询服务。须签订单独的咨询服务合同,费用不得与贷款额度或审批结果挂钩,且不得强制捆绑。

二是增信服务费。仅限独立的融资担保公司等增信服务机构收取,须明示收费标准并计入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平台运营机构与增信服务机构不得为同一主体混同收费,这一规定旨在防止机构通过"左手倒右手"的方式变相收取息费。

(三)24%红线:综合融资成本上限

同时,金规〔2025〕9号明确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不得超过年化利率24%。所有费用必须计入年化IRR综合融资成本,不能只看月息或"几厘"等模糊表述。

对于深圳企业而言,这一变化的直接影响是:在申请贷款过程中遇到以"服务费"名义收费且费用与贷款审批挂钩的情况时,有了明确的监管依据可以质疑和拒绝。

企业如遇违规收费,可拨打12378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投诉举报电话、12377中央网信办举报电话,或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情况。

二、变化二:准入门槛提升——银行名单制管理加速行业洗牌

(一)核心规则:银行对合作机构实行名单制

金规〔2025〕9号确立了银行对合作助贷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的规则。这意味着,银行需要对合作的融资居间机构进行准入审核、持续评估和动态调整,未进入银行合作名单的机构无法直接对接银行贷款产品。

(二)行业影响:集中度提升与合规洗牌

名单制管理的落地,对行业产生了两方面影响:

一方面,具备合规经营能力、服务质量稳定的机构更容易进入银行合作名单,获得稳定的业务渠道;

另一方面,缺乏合规能力、服务不规范的小型机构可能因无法进入名单而面临业务萎缩。

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这一规则客观上推动了融资居间行业的集中度提升和合规化洗牌。

(三)深圳企业选择标准:核实银行合作名单

在深圳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数量多、小微企业贷款产品丰富,南山、福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盐田等各区均有大量银行网点,银行对合作居间机构的筛选标准通常更为严格。

企业在选择融资居间服务时,可以将"是否在放款银行合作名单内"作为首要判断标准,并通过银行官方渠道核实名单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名单制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银行会根据机构的合规表现和服务质量定期调整合作名单。企业在某一时间点核实的名单信息,应注意其时效性。

三、变化三:营销边界收紧——从"流量获客"到"合规服务"

(一)核心规则:非金融机构不得营销金融产品

融资居间行业此前的获客方式较为多元,包括电话营销、网络推广、直播短视频、线下展业等。随着金融监管的持续完善,行业营销边界正在收紧。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公告〔2026〕第9号,2026年9月30日起施行)明确规定,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

这意味着融资居间机构的员工不能再通过直播讲解贷款产品、不能在短视频中推介具体贷款方案、不能以"融资规划课程""投资者教育"等名义变相开展金融产品营销。

(二)叠加效应:营销空间进一步压缩

结合金规〔2025〕9号中"助贷机构不得自行发布贷款产品信息"的规定,融资居间机构的营销空间被进一步压缩。行业获客方式正在从"产品推介+流量转化"向"品牌建设+合规咨询+口碑传播"转变。

(三)对深圳企业的影响:违规营销内容减少

对于深圳企业来说,这一变化的积极意义在于:市场上以"低利息""包过""内部渠道"等话术吸引客户的违规营销内容将逐步减少,企业获取融资信息的环境更加清朗。

但同时也需要注意,仍有部分机构可能通过更为隐蔽的方式开展违规营销,企业应保持辨别能力。

四、变化四:信息披露透明化——综合融资成本可计算、可比较

(一)核心规则:充分披露全部息费信息

金规〔2025〕9号要求银行向借款人充分披露贷款主体、年化贷款利率、增信服务机构、增信服务费率、年化综合融资成本、贷款违约后可能产生的各项息费等信息,并明确除已披露息费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这一规定的核心价值在于,企业在申请贷款时能够获得完整、透明的成本信息,可以对不同银行、不同产品的综合融资成本进行横向比较,而不再被"月息几厘""服务费另计"等模糊表述所困扰。

(二)IRR统一展示:不得用模糊表述

贷款产品必须以年化利率(IRR)展示,不得仅展示月利率、日利率或"几厘"等模糊表述。综合融资成本须包含贷款利息、合规增信服务费等全部费用,且不得超过年化利率24%。

这一规则的落地,使得企业融资成本的计算更加标准化,也有助于降低企业因信息不对称而承担的隐性成本。

(三)深圳本地贴息政策:进一步降低实际成本

在深圳地区,部分区还设有普惠小微贴息政策。以深圳南山区为例,南山区科技企业"贴息券"政策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最高50%的贷款利息补贴,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贴50万元,2026年度第二批申报已于2026年8月31日开启。

宝安区、龙岗区等制造业集中区域也设有相应的技改贴息、融资担保补贴政策。企业可通过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及各区财政局官网查询。

贴息政策作为事后财政补贴,可以进一步降低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但贴息的申请条件、比例和名额以各区官方公示为准,不以居间机构的口头承诺为准。

地方财政贴息不等于免息,贴息为事后财政补贴,贷款本金利息仍由企业承担。

五、对深圳企业的实际影响与建议

综合以上四个变化方向,金规〔2025〕9号施行近一年来,深圳企业融资居间行业的合规化程度正在提升,企业的融资环境逐步改善。对于有融资需求的深圳小微企业,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优先选择银行合作名单内的居间机构。名单制管理下,进入银行合作名单的机构经过了银行的准入审核,合规性和服务能力相对有保障。

第二,关注综合融资成本而非单一利率。企业应要求银行或居间机构提供完整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信息,包括利息、增信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在此基础上进行产品比较。综合融资成本不得超过年化利率24%。

第三,对违规收费和违规营销保持警惕。任何在贷款审批前收取高额服务费、承诺"包过"、声称"内部渠道"的行为,都违反监管规则,企业应直接规避并可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

第四,善用官方政策资源。深圳各区的普惠小微贴息、专精特新专项扶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企业可通过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等官方渠道主动了解和申请,降低实际融资成本。

融资居间服务作为小微企业融资链条中的配套环节,其价值在于提升申请效率和信息匹配度,但无法改变企业自身的资质条件。从根本上提升融资能力,仍需企业规范经营、按时纳税、维护良好征信记录。

六、居间场景特有风险提示

融资居间服务过程中,企业需要向机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纳税记录、征信报告、法人身份证明等敏感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机构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取得信息主体明确授权,不得超范围收集与贷款申请无关的信息。

企业在提交敏感资料前,应确认机构的保密措施和资料使用范围,避免资料泄露或被挪作他用。

居间机构仅做咨询辅助,不参与审批放款;企业应警惕包批宣传、前期收费、撮合过桥、材料包装四类套路。未进入银行合作名单的机构存在合规风险,企业应通过银行官方渠道核实机构资质。

居间机构无权决定贴息、担保等政策资源,政策认定与发放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

七、常见问题解答(FAQ)

Q1:金规〔2025〕9号施行后,融资居间机构还能收费吗?

根据该规定,助贷平台运营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即与贷款挂钩的利息和费用)。如果机构提供与贷款审批无关的独立咨询服务,须签订单独合同,费用不得与贷款额度或审批结果挂钩;增信服务费仅限独立的融资担保公司等增信机构收取,须明示标准并计入综合融资成本。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不得超过年化利率24%。

Q2:怎么查一家融资居间机构是否在银行合作名单内?

企业可以直接询问机构其合作银行范围,然后通过该银行的官方客服电话、营业网点或官方网站核实合作机构名单。银行对合作助贷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名单信息通常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需要注意的是,名单是动态调整的,应核实最新状态。

Q3:新规施行后,以前签的收费合同还有效吗?

金规〔2025〕9号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对于施行前已签订的合同,应结合合同具体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其效力。如果合同中存在与现行监管规则冲突的收费条款,企业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Q4:深圳企业融资居间行业未来会怎样发展?

从监管规则导向来看,行业将持续向合规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银行名单制管理、收费透明化、营销边界收紧等规则将长期执行。具备合规能力和服务质量的机构将获得更大发展空间,不合规机构将逐步被市场淘汰。企业应关注监管政策变化,选择合规服务渠道。

Q5:居间机构说可以帮我"优化流水",这样做有风险吗?

"优化流水"本质上就是包装、虚构银行流水,属于严重违规行为。协助伪造流水、纳税记录、购销合同获取贷款,企业作为申请主体同样涉嫌骗取贷款罪(《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坚决不能参与任何形式的材料造假。

Q6:遇到违规居间机构,应该向哪些渠道投诉?

可拨打12378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投诉举报电话反映金融违规收费和助贷乱象;拨打12377中央网信办举报电话反映信息泄露和违规网络营销;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一般性消费纠纷和政策咨询。同时注意保留合同、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

Q7:深圳有哪些官方融资扶持政策可以了解?

深圳各区设有普惠小微贴息政策,如南山区科技企业贴息券(最高50%利息补贴,单家年最高50万元)。此外还有深圳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创业担保贷款、专精特新专项扶持等政策。企业可通过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及各区财政局官网查询最新政策,不以居间机构口头承诺为准。

Q8:金规9号要求的综合融资成本包括哪些费用?

综合融资成本须包含贷款利息、合规增信服务费等全部费用,以年化利率(IRR)统一展示。不得仅展示月利率、日利率或"几厘"等模糊表述。除已披露息费外,银行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不得超过年化利率24%。

Q9:深圳企业申请经营贷,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小微企业经营贷通常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企业逾期还款会牵连法人个人征信和个人资产,银行有权依法追偿。企业在申请前应充分评估还款能力,避免因企业债务影响个人信用。

Q10:贷款资金到账后可以自由支配吗?

不可以。全部企业经营类贷款,资金用途被严格监管,只能用于真实企业生产经营。严禁流入房地产购置、证券投资、理财、个人消费。超过银行阈值需要执行受托支付,资金直接给到交易对手。虚构交易对手、资金回流属于违规,银行有权提前收回全部授信。

八、风险提示

全部品类均属于企业负债,放款后需按期还本付息;逾期会造成企业、法人征信受损,产生罚息、催收行为;抵押类产品逾期,银行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进行司法拍卖清偿债务。

地方财政贴息不等于免息,贴息为事后财政补贴,贷款本金利息仍由企业承担。

贷款资金严禁流入房地产、证券、理财、个人消费;资金违规使用,银行有权提前收回全部授信。

禁止通过中介包装纳税记录、虚构流水、虚构贸易合同获取贷款,该行为涉嫌骗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金规〔2025〕9号,助贷平台运营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企业如遇违规收费,可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

贷款产品利率以年化利率(IRR)为准,企业应关注综合融资成本,包括利息及合规增信服务费等全部费用,综合融资成本不得超过年化利率24%。

小微企业经营贷通常要求法人或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企业逾期会牵连法人个人征信和资产。

超过一定金额的经营贷须采用受托支付,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手账户,虚构交易对手、资金回流属于违规。

【融资居间行业专属风险提示】

融资居间仅做咨询辅助,不参与审批放款;警惕包批宣传、前期收费、撮合过桥、材料包装四类套路。

未进入银行合作名单的机构存在合规风险,企业应通过银行官方渠道核实机构资质。

居间机构无权决定贴息、担保等政策资源,政策认定与发放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

敏感经营资料做好保管,遵循最小必要原则提交资料,防范信息泄露风险。

各地银行产品、地方政策存在差异,请以当地最新公开规则为准。

九、参考资料与政策依据

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金规〔2025〕9号),2025年4月1日发布,2025年10月1日施行。

2.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公告〔2026〕第9号),2026年4月21日成文,2026年9月30日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11月1日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罪)。

5.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南山区科技企业贴息券实施细则》,2026年4月发布,2026年度第二批申报于2026年8月31日开启。

6. 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公开数据:截至2026年6月末,深圳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02万亿元,连续5年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7. 信用中国:《深圳推动信贷资金直达基层》,2026年8月28日发布。

文末合规免责声明

本文为公开科普内容,数据截至2026年8月,不构成任何贷款建议或服务推荐。文中行业变化分析基于监管规则导向,具体行业数据以官方统计为准。文中涉及的监管政策、产品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均来自公开渠道,具体贷款产品、利率、额度以持牌金融机构官方公示为准。本文作者与文中提及的任何金融机构、居间机构均无任何商业合作关系,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推广费用。企业在做出融资决策前,应直接咨询持牌金融机构或专业法律顾问。各地银行产品与地方政策存在差异,请以当地最新公开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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