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818黄金眼近日报道,去年12月,夏女士在杭州滨江租了一套87㎡的房子,租期长达15年,总租金16万,一次性付清。她说,因为老人生病回了老家,就以每月5000元的价格短租出去,结果门上被贴了《腾退通知》。
夏女士介绍,自己孩子在杭州上小学,需要一个稳定的落脚点。她委托中介找房,去年十二月初相中了滨江区半岛水岸华庭的一套房子,租期从2024年12月9号到2039年12月8号,无押金,月均租金约888.88元。
这么低的价格,夏女士也曾有过疑问,但经中介分析,一次性付款加上期间装修及物业等成本后,她觉得也合理,于是签订了这份合同。
夏女士入住后,因老人生病回了老家,考虑到房子与其空着,还不如转租出去多一份收益。于是她通过中介找了租客,算是短租,租期从今年3月10日至12月10日,月租金5000元。
但自6月起,租客却收到了一份“劝退”通知。夏女士说,房东方面未与她协商就让租客搬出去,还对房屋断水断电,并更换门锁,导致租客无法正常居住并最终退租。夏女士提供报警记录,证明遭遇强行腾退,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劝退”通知中提到,因为夏女士与房东存在经济纠纷,并有违约欺诈行为,要求承租人在今年6月26号前搬离。
夏女士不认可,她说,房东所谓的欺诈是指低价出租以及没有告知转租。她指出,合同上明确允许她自行转租且无需房东同意,转租收益归她所有。她认为房东真实意图是卖房,试图逼迫她解除合同并在房子出售后才退款。
租赁合同里,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租赁期间,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甲方应提前告知第三方本合同的存在。房屋所有权依法转让给第三方后,本合同继续有效。也就是说,房子即使转让给了下一任房东,夏女士的租赁合同还是有效的。
夏女士还表示,入住前这套房子墙壁都是破烂发霉的,桌子椅子也都脱皮了,她已经把房屋全部翻新了一遍。目前,她的诉求是要求房东按照合同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损失共计17万元,或继续保障其居住权。
记者尝试联系房东及其丈夫未果,对方电话拒接或以在医院为由挂断,短信采访请求也暂未获得回复。夏女士反馈,双方协商过,房东只愿退还15.5万元,低于夏女士提出的17万元,若无法达成一致,她将考虑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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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FM93交通之声综合1818黄金眼、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