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长城国瑞证券、东兴证券、信达证券、东兴基金、信达澳亚基金、长城期货、东兴期货、信达期货的变更实际控制人申请文件已获核准,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公司”)成为其实际控制人。
证监会称,相关公司需按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来源:证监会
中央汇金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2003年12月,中央汇金公司成立,总部设在北京,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2007年9月,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从中国人民银行购买中央汇金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将上述股权作为对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投公司”)出资的一部分,注入中投公司。
中央汇金公司表示,公司的重要股东职责由国务院行使。中央汇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国务院任命,对国务院负责。
官网披露,中央汇金是多家银行、券商、保险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再保险、申万宏源、新华保险、中金公司、中信建投等上市公司,以及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汇人寿保险、中国长城资产、中证金融公司、恒丰银行、湖南银行、中国银河资产等。
今年2月,财政部将三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中国信达、中国长城和中国东方的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央汇金公司。股权划转完成后,中央汇金公司将取代财政部,成为三家AMC公司的控股股东。此次股权划转是为落实国家机构改革要求,提高国有金融机构风险防控能力。
4月16日,中国信达旗下的信达证券、信达期货、信达澳亚基金分别向证监会提交了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以及5%以上股权股东的变更材料。主要股东的变更申请缘于中国信达控股股东的变化。
截至此次“扩容”后,中央汇金旗下的证券公司已增至8家,分别为中国银河、中金公司、申万宏源、中信建投、光大证券、信达证券、东兴证券、长城国瑞证券。基金公司方面,中央汇金持有公募基金股权也增至6家。
中信证券研报称,此次划转完成后,中央汇金作为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机构,分别持有中国信达、中国东方与中国长城58%、71.55%、73.53%的股份。后续中央汇金将直接控股3家全国性AMC,对AMC的业务集中进行市场化管理,国有金融资本的配置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刘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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