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5日是第55个世界环境日,也是我国第12个环境日。围绕“全面绿色转型,共建美丽中国”主题,紧扣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要求,泰宁县检察院走进尚书第牌坊广场,联合县法院、司法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以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为普法主线,以检察蓝护航生态绿,将全新的生态环保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活动现场氛围浓厚、秩序井然,主题横幅醒目亮眼,各单位宣传展台整齐排布。融媒体记者全程记录宣传实况,乡镇环保员、志愿者积极参与,多部门联动搭建起一站式普法服务平台,围绕生态环境法典新规开展常态化普法宣讲。
“野生保护动植物严禁猎捕、买卖,生态环境法典对此有明确细化规定,一旦触碰生态红线,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活动现场,检察干警身着制服,耐心为过往群众、驻足市民讲解新法要点。
结合泰宁丰富的山林、河湖生态资源特色,干警们向群众发放普法手册、环保宣传单,以《生态环境法典》为宣讲核心,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违法追责、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群众重点关注内容,以案释法、以法明理。
针对群众关心的山林管护、河道排污、餐饮污水排放等日常生态问题,用通俗语言拆解法条、答疑解惑,扎实做好新法落地前置预热普法工作。
一直以来,泰宁县检察院深耕生态检察领域,紧盯县域山林、河湖等重点生态区域,常态化办理涉林、涉水、破坏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类案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精准破解各类生态环境治理难题。
本次宣传摒弃生硬法条说教,结合本地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真实办案案例解读新法,让群众直观懂法、自觉守法,清晰知晓新法施行后的违法成本。
此次多部门联动普法,有效打通了生态环保普法“最后一公里”,凝聚起全民共治、全民护绿的生态保护共识。
下一步,泰宁县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法典》常态化宣传宣讲,深化“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以精准高效的检察履职,守护泰宁绿水青山与生物多样性,助力县域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
供稿|江永健
编辑|万婷
初审|冯灵卉
复审|黄杰
终审|邱灿芳
来源:泰宁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