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交通运输安全小课堂,重点科普非法营运、车辆超限超载两类重点违法行为的危害及法律责任,引导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坚决抵制非法营运
非法营运是指未取得合法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性客货运输的违法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主要危害
1. 安全条件缺失,行车风险突出。非法营运车辆未按规定开展定期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技术状况不达标、安全性能无保障。从业人员无正规从业资质,未接受系统专业培训,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同时,为追求经济利益,易出现超速、超员、违规驾驶等行为,道路安全隐患极大。
2. 保障体系缺失,群众权益受损。非法营运车辆未按规定投保营运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的人身安全、财产损失无法得到有效理赔和保障,事故维权难度大,群众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
3. 扰乱市场秩序,影响行业稳定。非法营运规避合规运营成本,以不正当方式抢占客源、抢夺市场资源,冲击合法合规经营主体,破坏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严重影响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杜绝超限超载
车辆超限超载是道路运输领域重大安全隐患,极易诱发交通事故、损毁公共设施、扰乱市场秩序,是交通运输行业常态化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主要危害
1. 严重损毁公路基础设施。超限超载车辆荷载远超公路、桥梁设计承载标准,长期超负荷通行,易造成路面沉降、开裂、破损及桥梁结构性损伤,大幅缩短道路桥梁使用寿命,造成公共资源严重损耗。
2. 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车辆超限超载后车身自重增大、行驶惯性增强,制动距离明显延长,转向稳定性大幅下降,易引发爆胎、侧滑、翻车、制动失灵等险情,是诱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3. 降低道路整体通行效率。超限超载车辆行驶速度慢、通行稳定性差,长期占用机动车道,易造成道路拥堵,降低路网整体通行效率,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顺畅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
杜绝违法营运,严守载重底线
共护平安交通,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供稿:安全监督科
撰稿:刘奇山
审校:卫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