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仲裁之声》开播啦!
每周五,扬州广电新闻频道(FM98.5)在985早新闻之后向社会播报最新仲裁资讯。
下面,让我们一起收听第200期《仲裁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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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一线
一方在成都,一方在扬州,相隔千里的民间借贷纠纷,不用奔波、不需对簿公堂,通过线上仲裁平台就实现了“案结事了”。近日,扬州仲裁委在一起标的额30万元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全程依托智慧仲裁系统,以在线庭审加柔性调解的方式,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这起纠纷源于一份借款合同,申请人周某现居成都,与被申请人吴某是多年好友。双方此前约定由周某出借30万元,吴某以其名下的一套住宅提供抵押担保。因信任关系,双方并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吴某仅将不动产权证书交由周某保管。然而,借款到期后,吴某因公司经营困难、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未能足额清偿本息。周某随即向扬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吴某归还借款本金30万元、利息及部分律师费,并要求对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后,仲裁委发现双方分处两地,传统线下庭审将产生大量时间与交通成本。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仲裁庭决定全程采用在线方式处理。依托智慧仲裁平台,仲裁庭通过视频连线组织庭审。扬州仲裁委立案部办案秘书郝锦介绍:
“周某在成都家中即可参与全部程序,扬州本地当事人也无需往返仲裁中心,从立案、庭审到调解、签署文书,所有环节都在线上完成,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仲裁庭及时向申请人进行了法律释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本案中,案涉住宅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并未设立,周某主张优先受偿缺乏法律依据。经释明,周某主动调整了诉求方向。同时,仲裁庭确认借款合同本身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吴某仍负有还款义务。
“仲裁庭一方面向被申请人严肃阐明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要求其拿出切实可行的分期方案;另一方面引导申请人换位思考,理解小微企业面临的阶段性困难。通过‘面对面’说法和‘背对背’沟通交替进行,双方逐步缩小分歧。”
经过多轮线上协商,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经仲裁庭审查确认后,双方通过电子签名平台在线签署,仲裁委随即制作调解书并以电子方式送达。目前,吴某已按期支付了首期还款。
“仲裁调解+在线模式”的柔性解纷优势,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兼顾了小微企业纾困的现实需求,为民间借贷纠纷的多元化解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仲裁问答课堂
本期问答:仲裁的受理范围包括哪些?
答:扬州仲裁委员会主要受理并仲裁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加工承揽、房地产、工程项目、金融、民间借贷、知识产权、海事、运输以及国际贸易、国际代理、国际投资、国际工程项目、国际技术合作等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扬州仲裁周报
扬州仲裁委江都办事处近期走访扬州海事局江都海事处,深化业务对接,搭建常态化联动协作平台。双方围绕海事纠纷化解、法治宣传、行业服务等重点工作深入交流,同时,分析当前海事矛盾处置的难点与堵点。
双方表示,将深化仲海联动机制,常态化联合开展海事法治宣传活动,面向辖区涉水企业、航运从业人员普及法律法规与仲裁知识,持续提升行业法治合规素养,从源头减少海事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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