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侨网,7月17日,泰国移民局第三分局宣布,成功逮捕一名涉嫌贪污受贿的42岁中国籍女子王某,并将依法启动遣返程序,将其移交中国司法机关处理。
综合泰国头条新闻、《星暹日报》报道,王某在曼谷巴吞旺区伦披尼所租住的顶层公寓月租金为27万泰铢,约合人民币5.45万元。
经调查,王某于2020年9月被任命为中国某大型国企的执行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辞职,但辞职未获批准。
调查显示,王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关联私营公司谋取利益,并与其配偶共同收受该公司30万元贿赂,因此被控受贿罪。同时,她还被指控挪用公款75万元用于购买房产、谋取私利,构成贪污、腐败国家资金罪。
2026年6月,河南开封市龙亭区纪检委正式立案调查该案;2026年7月,龙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对王某签发逮捕令。
嫌疑人落网后,泰国移民局第三分局负责人已下令暂时撤销其在泰居留许可。根据泰国《移民法》,其属于“被外国政府签发逮捕令、对社会或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禁止入境外国人”类别。
目前,王某已被移送至泰国移民局第三分局调查处,等待进一步法律程序,当局正准备按法律程序将其遣返回中国。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合作是中泰的重要合作领域。中泰两国在1993年签署《中泰引渡条约》,为跨境犯罪治理开启关键一页;1994年中泰关于民商事司法协助和仲裁合作的协定的签署,更是编织起一张覆盖诉讼文书送达、调查取证、判决认可与执行等多维度的庞大协作网络。2003年中泰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则进一步编织起共同打击犯罪的紧密法网。
来源:中国侨网、人民网
编辑:李云鹏
校对:孙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