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记者从南安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聚焦柴油、液化石油气、医用危化气瓶等重点高危运输品类,创新构建“拧紧安全思想‘总开关’、筑牢源头监管‘防火墙’、织密路面安全‘防护网’”三维联动监管模式,严打各类非法违法运输行为,纵深推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截至目前,累计查处危货运输违法违规案件 20起,专项整治成效稳居泉州市交通执法系统前列。
为以案释法、以案警示
为行业划清安全红线、压实守法底线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集中曝光3起危货运输典型违法案例
案例一
无证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近日,执法人员在S213线乐峰镇炉山村路段查获潘某驾驶的闽C5**8G轻型多用途货车,现场查获车载柴油2桶(每桶约200升)。经查,该车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车主潘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南安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
柴油属于危险货物,运输此类货物必须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任何未获许可的“私运”行为,都将面临高额罚款。同时,无论是供油的加油站,还是需用油的工地,都应核查运输车辆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从源头和终端杜绝非法运输行为,共同规避安全与法律风险。
案例二
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此前,执法人员在S215线丰州镇素雅村路段检查吴某驾驶的闽J2**33轻型罐式货车,该车运载1.3吨柴油,从石井镇某油库运往康美镇某工地,人车及押运人员资质均齐全。执法核查发现,驾驶员提供的该趟危险货物运单显示承运公司为福鼎某运输公司,起运时间2026年3月14日,起运地是泉州市丰泽区,目的地是泉州市丰泽区某产业园、鲤城区,运单标注信息与实际运输情况不一致。福鼎某运输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违法行为。南安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相关规定,已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
危货运输运单是规范运输流程、溯源运输信息、指导应急处置的重要法定凭证。虚假、错漏运单会导致运输信息脱节、源头溯源失效,一旦发生泄漏、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将严重延误应急处置,扩大事故危害。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据实填报运单,确保运单、货物、路线、时间“四一致”。
案例三
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安全卡
此外,执法人员在S312线金淘镇朵桥村路段对许某驾驶的闽JH**65轻型厢式货车进行检查,该车运载31瓶液化石油气,从罗东镇某工业区开往康美镇某窗帘店。经查,该车的车辆、驾驶员及押运员资质齐全,但许某现场无法出示本次运输对应的危险货物安全卡,该行为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属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安全卡的违法行为。南安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相关规定,已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表示,本案属于典型的“资质齐全、细节违规”危货运输案例,充分说明危货运输资质合格不等于操作合规。安全卡是危化品运输突发险情处置的关键指引,可快速指导工作人员开展堵漏、灭火、疏散等应急操作,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至关重要。企业及从业人员需摒弃“重资质、轻细节”的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出车自查制度,确保安全卡、运单、资质证件齐全随车、规范合规。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危货运输不仅要求人车资质合法合规,更需严格遵守运单填报、资料携带、流程规范等全链条管理要求,坚决杜绝无证营运、车证不符、运单不实、资料缺失等常见违规问题。广大危货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务必摒弃侥幸心理,常态化开展安全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出车前检查、运输中规范操作、返程后隐患复盘等工作,严守危货运输安全操作规程,自觉规范运输行为,共同筑牢辖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防线。
来源丨南安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