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经纬11月20日电 连续两天20%涨停后,*ST东通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ST东通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5年11月19日、11月20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ST东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因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15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除上述事项外,经*ST东通自查,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目前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人员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ST东通表示,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ST东通官网显示,公司以“安全+”“数据+”和“智慧+”三大产品体系为基础,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中间件、网络信息安全及行业数字化产品、解决方案及服务支撑。
2025年前三季度,*ST东通实现营业收入4.19亿元,同比增长42.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8399.75万元,上年同期为净亏损1.83亿元,亏损同比收窄54.18%。
截至11月20日收盘,*ST东通涨停报2.89元,最新市值16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