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始啦!一句话告诉你是否需要办理。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记住这两个关键点:
一是对象是这五类人群。
二是征收方式必须是查账征收。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无需办理。如果不清楚自己是哪种征收方式,可登录电子税务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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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提醒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均需单独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不能合并申报。
办理时间记好啦: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记得按时完成哦!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62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