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曾因饮酒驾驶受到处罚的我市男子杨某,又一次醉酒驾车上路,被迎泽二大队民警查获。这次,杨某不但要被吊销驾照,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3月18日凌晨,迎泽二大队五中队民警在南内环桥东设卡查处酒驾时,截停了一辆黑色长城轿车,发现驾车男子杨某浑身酒气。血液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杨某每百毫升血液含有176.15毫克酒精,属醉酒驾驶。进一步检查后,民警发现,2019年杨某就曾因饮酒后驾驶被我市交警查获。最终,杨某受到罚款5000元,吊销驾照,禁驾5年的处罚,并将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记者 张晋峰)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