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贵州遵义市联合调查组发布仁怀市涉企有关问题的调查通报,通报指出:2025年9月,有关媒体报道重庆泰克公司在仁怀投资有关情况引发社会关注。遵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了调查工作。
经调查,仁怀市政府在未履行告知、听证等程序的情况下实施临时接管,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合同行为不符合PPP项目合同约定。贵州泰克存在未按有关规定和PPP项目合同约定实施招投标、法人治理结构和财务管理不规范、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造成2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2025年9月,《中国新闻周刊》就事件进行了深度调查,并刊发报道《8亿投资工厂,为何遭强行接管》,以下为报道全文。
“在茅台镇投资8亿多元建好的白酒生产废水处理厂,却被当地政府单方面解除合作,并强行接管了。”重庆泰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重庆泰克”)的创办人唐显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9月24日,仁怀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报称,仁怀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已成立专班对该情况展开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该通报还表示,仁怀市将对侵害企业家正当利益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对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依法查处,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24日下午4点左右,重庆泰克的财务工作人员接到一通自称是仁怀市税务局的电话,称将对该公司在仁怀实施污水处理厂工程期间是否足额缴纳了工程项目印花税进行检查。“这就是我等到的最新处理结果。”唐显策说。
25日中午,遵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最新通报,表示已经成立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的调查组,提级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中国新闻周刊》致电仁怀市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局长,对方表示,以提级调查结果为准。
图/受访者提供
投资8亿元建厂,曾是省级工程
这家废水处理厂位于茅台镇双龙村,坐落在赤水河畔。作为当地污水治理的关键项目,这家工厂从项目规划、中标落地到建设运营,均由政府参与推动。
据唐显策回忆,当时赤水河流域污染严重,走在河边能闻到明显异味,很多酒厂因排污不达标而面临减产、停产整顿。从2013年开始,他在当地参与建设了4个污水处理厂。
唐显策生于1962年,1980年考入重庆大学,后被公派留学德国,学习环境工程专业。而后,他在海外工作、生活了二十多年。1997年底,他回国创办了重庆泰克。
由于仁怀当地酒厂自身实力与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治理效果始终不理想。唐显策也曾向仁怀市相关部门建议,从传统的“谁污染谁治理”转向当时国际推行的“谁污染谁缴费”模式,由第三方集中治理,提高治污效率。
2017年6月,贵州省正式发布仁怀市赤水河流域白酒企业废水集中治理工程二合安龙场白酒废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旨在解决茅台镇名酒企业聚集带来的环保问题。
同年8月,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由重庆泰克(牵头单位)与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中标方案明确:污水处理单价为 29.75 元/立方米,废水收集输送管网合理利润率为5.65%。
重庆泰克与当地签订的PPP项目合同显示,仁怀市政府授权相关职能部门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重庆泰克和另一家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等事宜,并获得30年特许经营权,期满后无偿移交仁怀市政府。
合同签订后,重庆泰克持股86%,仁怀水投持股10%,另一家公司持股4%。唐显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项目最终总造价达8.2亿元,其中仁怀市水投集团投资2000万元,其余8亿元由中标企业投资。其中,重庆泰克投资、融资超过7亿元,资金来源包括2亿元银行贷款、企业增资扩股及自有利润。
贵州当地媒体曾报道,“安龙场白酒废水处理厂是贵州省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之一,还是当时“贵州最大的白酒生产污水处理厂”。该项目设计覆盖茅台镇15个村、涉及1045家白酒企业,“基本可以解决周边所有酱香酒企业的污水处理问题”。
2021年1月,安龙场白酒废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22年5月,废水厂完成环保验收。唐显策回忆,仅这16个月,该工厂就处理了约283万吨废水。他测算,应收处理费6600多万元,但至今未被支付。
2022年6月10日,唐显策突然接到仁怀市工业和商务局(下称“工业局”)下达的《解除合同通知书》。此后,工厂被强行接管,并禁止投资方人员进入,这座投资8亿元的工厂陷入了长达三年的僵局。
企业被接管时的监控画面。图/受访者提供
解除合同的争议
工厂被接管当天上午,唐显策不在现场。他回忆,当时厂内员工被要求两小时内收拾私人物品离开。
唐显策在6月10日傍晚抵达工厂,已经不被允许进入。他从多位管理人员处得知,当天上午9点左右,一群穿着雨衣的人闯进厂区,当众宣读《解除合同通知书》后,安排所有人乘坐他们开来的大巴迅速撤离。其中二十多名来自重庆的管理人员被直接赶走,另有二十多名操作人员是仁怀市当地人,被要求当场与重庆泰克解除劳动合同,并马上与仁怀水投重新签订合同。
“抢工厂,又抢人。”唐显策说。6月11日一早,他找主管部门工业局询问缘由,被以“是领导安排”的说辞推到市政府,到市政府又以“没有接待部门”为由被拒绝进入。他曾多次到当地公安局报案“工厂被非法侵占”,被告知“属经济纠纷”,不予立案。还没到法院起诉,唐显策先等到了被工业局起诉的消息。
图/受访者提供
2022年7月,工业局向仁怀市法院提起诉讼,称重庆泰克等存在重大违约情形,请求法院认定《解除合同通知书》于法有据。此后,案件经历多轮程序上的反复,2024年1月,遵义中院裁定称,立案后曾向原告工业局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其未在指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相关规定,裁定该案按工业局撤回起诉处理。
“解除通知书没有获得法律支持,但废水处理厂至今仍处于被接管状态。”唐显策说。
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重庆泰克是否存在“重大违约行为”。
仁怀市工业局认为重庆泰克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具体列举了5条,分别是: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未根据PPP合同约定备足流动资金导致项目运转不正常;财务管理混乱,存在资不抵债风险;发生安全事故后,拒不配合政府调查及按照政府要求进行整改,拒不提供相关审计资料配合政府审查;处理水量严重不符合约定,存在重大安全风险。
此外,根据双方的项目合同约定,“经甲方检查,专用账户流动资金少于5,000 万元的,视为项目公司根本违约⋯⋯甲方有权提取建设期履约保证金和保函下的所有款项,终止本合同,并接管项目”。
项目合同还对双方“重大违约”进行了约定,例如:项目公司(指重庆泰克)未在约定时间内实现约定的建设进度,或未能按期完工、完成试运营或开始运营,且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项目公司未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提供产品或服务,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针对违约行为的补救,合同也约定:违约事件发生后,未违约方应首先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通知违约方,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并给予90 日的宽限期。
图/受访者提供
据唐显策提供的工业局出具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出具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在同一天,企业就被接管,没有所谓“宽限期”。
针对仁怀市工业局提出的5条“违约行为”,唐显策的解释是,未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不是公司的原因”。他表示,两家公司于2017年中标后,于2018年组建项目公司,开始进行详细设计。与此同时,政府方面负责征地、拆迁,但遇到阻拦,“征地拆迁耽误了一年多”,导致项目到2019年才正式施工。
针对“资金和财务”问题,唐显策表示,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已得到解决。他提供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资料显示,仁怀水投曾在项目公司成立前,私自以建设“二合安龙场综合废水处理厂”名义向银行贷款,将污水处理厂的收费权进行了质押,导致后来项目公司无法顺利融资。
对于通知书中提及的“安全事故”,唐显策表示,2022年5月中旬,两名工人在污水处理池溺亡,工厂停产半天后恢复正常作业,未影响污水处理。他补充,运营公司已经缴纳相应罚款,并于当年5月24日完成环保验收。
对于“处理水量严重不符合约定、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等说法,唐显策表示“这是捏造事实、混淆视听”。他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提供的第三方运营单位“贵州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数据为例,2022年6月1日至6月10日20时,污染物排放量均属正常。但在工厂被接管后,污染物排放量才超标。
重庆泰克是否存在工业局所称的“重大违约行为”,还有待调查。
悬而未决的处置方案
2022年9月26日晚,重庆泰克子公司贵州泰克领秀环保有限公司(下文称“泰克贵州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仁怀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唐显策说,经过多方努力,才在四个月后将其取保候审。
据唐显策确认,当时仁怀警方针对泰克公司进行了三宗刑事案件调查,包括泰克公司“涉嫌伪造印章”案、泰克贵州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串通投标”案、泰克贵州子公司员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2024年12月,仁怀警方撤销了泰克贵州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涉嫌串通投标”案。今年3月,泰克公司“涉嫌伪造印章”案和泰克贵州子公司员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也陆续被撤销。其中一份《撤销案件决定书》上给出的撤销理由是:泰克员工曾在公司厂区内维权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立案,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
不久后,重庆泰克工作人员和多位股东受邀前往仁怀,参加当地组织的“项目回购”谈判。唐显策表示,仁怀市政府代表提出以建设成本价回购废水处理厂项目,让重庆泰克退出。
对此,唐显策坚持,重庆泰克为安龙场白酒废水处理厂的运营方,如有异议,应在合法程序下协商解决,进行运营主体更换。但按合同规定,泰克贵州子公司对项目公司享有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应受法律保护,不应被单方面剥夺。
唐显策介绍,根据最初合同约定,废水处理厂每日保底处理9000吨污水。经重庆泰克方面财务人员测算,在正常运营情况下,该项目年营收可超过3亿元,年纯利润为8000万元至1亿元。
唐显策称,由于项目前期投资巨大,企业资金链已出现断裂,不仅无法收回经营所得,还持续面临投资方及供货方的追款和诉讼。他希望尽快结束工厂被“接管”的状态,恢复合同赋予其公司本应享有的30年特许经营权,并收回被拖欠的废水处理费及相关借款。
2025年8月,仁怀市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原仁怀市工业和商务局)发函给重庆泰克称,拟于8月下旬在该污水处理厂后续处置专班办公室召开专项协调会。但唐显策表示,该专项协调会至今未召开。
PPP项目如何监管?
多位PPP领域受访专家表示,这起事件的核心争议在于“单方面接管是否合规”。
“政府介入和接管PPP项目需要前提条件。”上海君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PPP专家余文恭对《中国新闻周刊》分析,首先要判定社会资本方的运营已经对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或存在违约行为,其次是政府单方接管要有法可依。
PPP项目的特点在于,大多发生于经济建设与民生需求领域,如交通、水利、住建、市政、环保等,项目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余文恭解释,在一定条件下赋予政府介入的权力,是为了确保公共服务不会因经营不善等情况而中断,属兜底行为。
然而,与一般民事合同不同,在中国公私二元制诉讼架构下,PPP协议被认定为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合同,存在分歧。余文恭解释,如果政府按照PPP合同进行强制接管,需要先依约做出接管的行政决定,如提出解约、移交等要求,如对方拒不配合,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后由法院执行,而非政府方直接执行。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行政协议的司法解释,明确符合相关规定的PPP协议属于行政协议。但在各地司法实践中,仍有个别案例认定一些PPP合同为民事合同。
“如按私法处理,合同双方处于平等地位,任意一方都不可以不经民事诉讼以及强制执行程序而单方使用强制力。”余文恭介绍,因为强制接管本身是对投资人财产的一种侵害,容易激发矛盾,出于对企业利益的保护、优化当地营商环境、吸引民间投资等目的,国际上也比较推崇将PPP项目案件做民事诉讼处理。
在此次茅台镇酒厂污水处理厂事件中,政府接管所依据的“违约认定”同样存在争议。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家发展改革委PPP专家库专家刘敬霞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诸如“运营不稳定”“出水不达标”等解约理由,须有充分、连续的监测数据和证据支持,偶发性的问题一般不构成实质性违约。如企业确实存在重大违约且经催告仍未改正,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可临时接管甚至终止协议,但通常仍须支付相应补偿,保障债权人权益,并妥善解决员工安置等后续问题。
综合第三方平台明树数据及《中国PPP行业发展报告(2022)》,2014—2017年,全国PPP项目数量从83个上升至3546个,项目规模从2380亿元攀升至53082亿元。
“当年很多PPP项目的财务测算比较粗糙,一旦未来经济形势变化,政府财务状况受影响,很可能导致PPP合同提前终止。”余文恭在2022年出版的《基建投资、城市更新、REITs与财务分析决策》一书中已经讨论并预测过PPP解约潮出现的根源及后续问题。
清华PPP研究中心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薛涛及其团队调研发现,目前国内市政污水处理费的平均账期已延长到一年,仅少数城市能按时支付。“地方财政支付能力不足是PPP项目提前解约或矛盾激化的导火索。”他提到,类似情况在长春、西宁等地也曾发生,当地政府均曾单方面提出“解约收回”污水处理厂,但最终通过协商谈判,以双方均可接受的价格完成赔偿和移交,实现了相对平稳的过渡。
“相关部门可以成立较高级别的PPP调解中心,通过诉讼外纠纷解决程序(ADR)来协调处理。”余文恭建议,可优先成立第三方机构开展非诉调解。
2023年1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标志着PPP新机制建立。此后几个月,相关部委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新机制的配套文件,构成了新机制的政策体系。
薛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符合条件的PPP项目经过层层审核后,才能正式录入PPP综合信息平台,即“入库”,这标志着项目进入规范化实施阶段。他分析,新机制下,合规审查明显更为严格。相关主管部门行使“入库”审核权的同时,也应履行对项目过程督导、及时披露典型案例、约束政企双方履约等义务。“主管部门应通过有效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公开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