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晚间,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这意味着,部分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阶段性放宽政策进一步优化延续。市场分析认为,结合各个城市最新房价变动及时动态调整利率,降低购房成本,有利于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9月、10月、11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情况梳理得出,共有39个城市符合这一政策。与去年9月政策出台时的23个城市相比,增加了16个城市。
具体包括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福州、厦门、郑州、武汉、南宁、昆明、兰州、唐山、秦皇岛、丹东、锦州、吉林、牡丹江、无锡、徐州、扬州、温州、金华、蚌埠、九江、济宁、洛阳、平顶山、宜昌、襄阳、岳阳、常德、韶关、湛江、惠州、桂林、北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