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武汉下了一场大雨,很多市民都在杨泗港大桥下看到了水幕如帘,垂落纷纷,江水之上,涟漪层起的美景。
有人将这一幕发到了网上,迎来许多网友点赞。就连央视新闻都在抖音的官方账号上转发了这段视频,获得了643.4万点赞和16.6万的评论。
而且你把他反过来看就更有感觉了。
很快,市民们就发现有人把杨泗港桥下围了起来,变成了江影·杨泗港城市灯光音乐社的场地,要进去收费100,最低消费299。
音乐社中心建筑还打着标语:
白天归老板,夜晚归江影。
要我说这个标语就不好,这明明是白天归老板,晚上归了另一个老板。
武汉人脾气暴,乃悟看到不少市民在围栏边叫骂。也是,这都几年了,武汉怎么还有地方没解封?
这事儿最终闹上了网,大家慌忙做出回应。比如圈地的音乐社工作人员称,他们没有收费,100块钱是有游客订了他们餐桌的订金。
武汉市城管部门则回应称,这100块钱是押金,会退还给游客。
而整个桥下空间的运营部门,是武汉市城投集团旗下的城市运营公司,他们说这个场地是他们去年7月份就备案了的,并不是热门之后才圈地。那为什么要用围栏围起来呢?是因为场地只能接待300名游客。
为什么要在这里搞个什么音乐社,工作人员也解释了:
黑黢黢的哪有人来,怎么搞活城市经济。
总之一句话,并不是不让大家来玩,是要有次序地玩,如果有人掏钱了就可以先玩,然后他们带不带着没掏钱的人玩,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相关部门的说法,乃悟每个都查了一下。
首先早在2019年,杨泗港大桥通车后没多久,就有市民反映希望能把杨泗港也加入夜间的灯光秀。那时,城市运营公司的领导就说,杨泗港长江大桥的亮化工程已随主体工程建设完成。
摄影师们拍摄的杨泗港大桥灯光夜景的照片随处可见,哪里就黑黢黢了?
其次,这个地方的确并非在火了之后才圈起来的。去年12月,城市运营公司就公布了杨泗港大桥桥下空间复合利用项目的招标,武汉市属国企民用建筑应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333万中标。整个活动空间,是以城管执法委统筹指导,城市运营公司具体运营的。
今年4月,杨泗港大桥下开始封闭施工,按照规划,这里将被打造成一个“可日游、可夜赏、可共创”的复合式城市文化客厅。
当地媒体报道说,这个“客厅”建好后,不仅有等候休息区,还会有免费茶饮,高峰期有志愿者与服务人员提供全流程引导。还特别强调:
没有最低消费。
你看,免费啊,乡亲们别走啊。
按照当时媒体的报道,空间可接待游客的确为300人,但是设计了500个车位,充分考虑了无人驾驶汽车也要停车的问题。
还有,4月份记者已经在现场看到了已经立好招牌,但是没有投入运营的苏眉soulmate咖啡店。这个咖啡店隶属于武汉一家叫做苏眉的餐饮企业,他们在武汉其他地区也开有分店。
可是舆论一热闹,城市运营公司的人立刻说整个场所是武汉城投集团直接经营,没有个人老板参与,还火速拆了苏眉的牌子。
还有,根据招投标文件,杨泗港大桥一端是这个江影音乐社,另一头还有一个杨泗港桥头堡公园,已经以26万的价格卖给了一家叫做武汉来乐的公司,作为户外露营的场地了。
按照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武汉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桥下空间可以用于公益性用途,但是不得收取费用。
这可是市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条例,法律地位高于政府规范性文件。也就是说,如果作为一个公益性的,服务市民的空间,不管在杨泗港桥底下玩儿钢琴,办演出,或者瞎逛,都不应该收费。
看着武汉市民的眼睛,回答他们,是不是这样?!
城市运营公司的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个公共空间,性质是:
半公益。
公益就公益,经营就经营,半公益是什么意思?别以为搞个一半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了。
乃悟有个武汉的朋友,说这种情况在武汉不是个例。半个月前,他去了另外一个武汉知名的桥下空间,长江二桥桥墩电影营地,必须最低消费才有位置。
据朋友说,收这么多钱,服务态度还非常差。有个朋友想问问这位武汉朋友,看的是什么电影,怎么还有服务。
乃悟查了一下,这叫做江遇桥墩电影营地的运营方是武汉市汉口江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武汉市旅游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曾有一个自然人股东,周晓煜。天眼查显示,周晓煜从公司成立一直到2014年才退出公司,出资额为50万。当时的另一位股东是武汉市水利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在另一篇报道中,这个周晓煜又是武昌江滩相关负责人。在武汉,江滩办属于市水务局的下属机构,是一个正儿八经的政府部门。周晓煜是武昌的江滩负责人,还曾任武汉市江滩办旗下子公司的法人代表。
那他为啥能以个人身份和政府一起合营公司?
现在,杨泗港桥下的围栏已经被拆除。乃悟看到不少武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建议不要拆,应该把围栏范围搞得再大些。
差不多得了,这才几年,你们还怀旧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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