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 崔文静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该文件专门针对上市公司列出10条特别规定,内容直指当前公司治理中的关键问题,划出多条红线。
红线一:违法收入面临“秋后算账”
上市公司若出现财务报告虚假记载等重大违法行为,公司可要求董事、高管退回与其业绩不匹配的超额薪酬、股权或期权。这意味着,靠财务造假获得的“违法薪酬”将面临追回风险。
红线二:定增保底承诺不被法律支持
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向参与认购的特定投资者作出保底收益或者变相保底承诺,当事人请求确认该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红线三: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行为可被认定无效
上市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等财务资助行为的,当事人请求确认前述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红线四:挂钩市值的对赌协议一律无效
投资者与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订立估值调整协议,约定当上市公司在一定期间内未达到约定的市盈率、市净率等股票市值指标条件时,由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权、承担金钱补偿义务等,当事人请求确认该约定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