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晚间,*ST花王(603007.SH,股价6.08元,市值53.32亿元,以下简称花王股份)公告,公司于近日通过银行信息推送,发现存在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情形。
具体来看,本次冻结账户包括一个基本户和三个一般户,涉及资金合计840.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的1.79%,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3%。
根据公告,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显示,截至2025年10月8日,公司基本户实际冻结金额为398.29万元。
基本户部分资金被冻结是否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10月11日上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花王股份,公司证券部人士表示,目前公司正常经营,且公司有相关的内控管理,账户资金被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账户资金被冻结源于两起法律纠纷
公告显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东阿县祥山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山路桥)将*ST花王、东阿县交通运输局诉至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阿法院),2022年12月29日,东阿法院出具(2022)鲁1524民初17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花王股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祥山路桥515.80万元及相应利息;(2)东阿县交通运输局在所欠付花王股份工程款1551.09万元范围内向祥山路桥承担上述款项付款责任。
对此,花王股份提起上诉,但上诉被二审驳回。
2025年10月9日,东阿法院出具(2023)鲁1524执152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花王股份的银行存款804.25万元;扣留、提取其可供执行的收益;或查封、扣押其相当价值的财产。因此,花王股份上述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已就此执行程序向东阿法院申请终止。公告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上述事项通过执行程序个别清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公司已向东阿法院申请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谈及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的进展,公司证券部人士表示以公司公告为准。
此外,另一起冻结事件则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的财产保全裁定有关,涉及申请人与中维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中维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及花王股份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导致公司银行账户存款被冻结36.16万元。
公告显示,除上述被冻结的资金外,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及账户资金仍能够正常使用。本次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公司正在积极与各方保持沟通,要求各方依法依规处理,协商风险化解途径,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主营业务营收下滑 布局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半年报显示,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2140.99万元,同比下降44.50%,归母净利润为-3625.65万元,尽管仍处于亏损状态,但亏损额减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归母净资产为4.79亿元,同比下降7.03%;总资产为10.78亿元,同比下降8.0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46.32万元,显示出公司在现金流方面仍面临一定压力。
对此,公司表示,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于2024年底刚完成破产重整,业务经营、市场信用及征信体系正在逐步恢复过程中,导致收入增长缓慢。
资料显示,花王股份在巩固原有生态景观规划与设计、生态环境建设与治理、景观养护、文旅运营等主营业务的同时,也在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新产业,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收购尼威动力55.50%股权、调整全资子公司苏州顺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加速向新质生产力领域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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