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吴敏 北京报道
随着我国财险市场结构的深刻调整,非车险业务已从昔日的补充角色,逐步成长为行业增长的“主力军”。然而,在规模快速膨胀的背后,“高费用换规模”“长账期垒风险”等非理性竞争行为长期存在,如同一把悬于行业健康之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为根治沉疴,引导行业回归保障本源,金融监管总局在2025年连续出台《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工作指引》两项重磅文件,将已在车险领域取得实效的“报行合一”原则全面引入非车险领域。
《华夏时报》记者从业内获悉,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再次下发《非车险综合治理有关问答(一)》(下称《问答》),针对政策执行中的模糊地带与复杂场景,给出了清晰、细致且富有弹性的解答,标志着非车险“报行合一”从制度构建迈入精准落地、系统深化的新阶段。
新规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
此次下发的《问答》文件,核心在于对前期政策框架中未予明确或在实际操作中引发广泛困惑的细节进行阐释,其内容覆盖了险种适用范围、公司分类标准、保费收取与保单签发时序(即“见费出单”)的具体场景、特殊业务安排以及缴费结构规范等多个维度,体现了监管“精准拆弹”的治理智慧。
在险种适用范围的界定上,《问答》明确将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意健险)整体排除在本次非车险“报行合一”治理范围之外,这充分考虑了两类业务的独特属性与监管框架。
但与此同时,监管也堵住了可能的套利漏洞,规定凡与财产保险条款费率进行组合使用,或将财产保险作为附加险的意健险业务,仍需严格执行“报行合一”要求。这体现了监管在划定范围时“抓大放小”但不留死角的原则。
对于市场主体的分类监管,《问答》依据当前市场格局与保费收入数据,给出了清晰的三分法: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三家市场份额领先的机构被划为“大型公司”;国寿财险、中华联合、大地财险、阳光财险以及以互联网保险见长的众安在线五家被划为“中型公司”;其余公司则统一归为“小型公司”。
这一划分并非一成不变,监管明确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更重要的是,此分类直接关联差异化监管标准,例如在预定附加费率上限上,中小公司可获得比大型公司高5个百分点的缓冲空间,这为中小主体提供了宝贵的转型适应期,而非简单的“一刀切”压制。
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教授朱俊生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这种分类监管兼顾市场公平与引导中小公司差异化发展:大公司通过严格上限保持市场秩序,中小公司通过灵活空间进行创新和调整。5个百分点缓冲既体现“保护”作用,为中小公司应对市场波动提供缓冲,也体现“促转型”属性,鼓励优化产品和服务,实现向可持续经营模式的转型。
“见费出单”作为“报行合一”的关键执行环节,旨在根治长期困扰行业的应收保费高企问题,确保保费流与保险责任流在时间上匹配。《问答》针对各类复杂业务场景进行了极具操作性的规定。其一,明确了保险中介机构代收保费不视为保险公司“见费出单”,这直指过去部分公司通过中介渠道变相延长账期、隐匿风险的弊端,迫使险企将保费收取的主导权收回,强化资金链管理。
其二,对于外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共保业务等特殊情形,监管在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下给予了灵活认定,例如接受可查验的付费凭证作为签发保单依据,认可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效力,允许主承保公司统一收费后出单等,确保了政策在复杂国际业务、金融工具应用及行业协作中的可执行性。
在特殊业务安排上,《问答》展现了充分的务实精神与政策温度。对于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为公共利益使用财政资金投保的业务,因其支付流程的特殊性,允许在提供合规文件的前提下,不严格强制执行“见费出单”,这保障了涉及国计民生的政策性业务连续性。
然而,对于政府仅为投保人提供保费补贴的业务,则坚持要求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自缴部分保费后方可出单,清晰界定了政府补贴与商业保险之间的责任边界。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针对高频率、碎片化的互联网场景业务,如退货运费险,《问答》设定了明确的“软着陆”时间表,要求自2026年7月1日起实现实时结算或极短周期内的定期结算,既给了市场技术改造与流程优化的时间,又为其戴上了“紧箍咒”。
“这要求保险公司升级支付结算和保单管理系统,实现高并发数据同步;同时调整商业模式,明确与合作平台的责任和收益分配,优化定价和风控逻辑。”朱俊生表示,短期内可能对业务发展与盈利空间造成压力,但从长期看有助于降低账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显著改善客户体验,使投保人能够实时确认保单和理赔,从而提升信任度和复购意愿。
此外,对于远洋船舶险、信用保险等业务周期长、国际惯例复杂的险种,允许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缴费方式,体现了监管对国际业务特殊性的尊重。
针对可能出现的利用“分次缴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问答》做出了严厉且细致的规定,严禁设置“前低后高”的缴费结构,要求后续各期缴费金额原则上应保持一致或递减,这彻底堵住了将缴费条件异化为价格战工具的后门,确保分次缴费制度回归其服务大额保单客户现金流管理的初衷。
而对于产品本身设计为“期缴”模式的互联网消费场景业务,则与前述“分次缴费”明确区分,认可其业务模式的合理性。
行业格局将迎来重塑
新规之下,财险市场的分化与转型态势将更加清晰。头部大型险企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实力、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完善的直销与渠道控制能力、深厚的数据积累和风控技术,在合规转型中占据明显优势。
对于数量众多的中小型财险公司而言,挑战空前,但并非没有出路。监管在设定统一规则的同时,也留下了一定的差异化空间和缓冲期,例如为中小公司设定了比大型公司高出5个百分点的附加费率上限。
但中小公司已难以继续凭借单纯的价格竞争与大型企业正面交锋,实现突破的唯一方向,在于坚定走向“专业化、差异化与特色化”的发展道路。
从经营理念上看,新规正在强力推动保险公司摒弃过去那种“唯规模论”的思维。它要求财险公司在规划非车险业务时,必须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基础和市场真实容量,不能再盲目追求规模扩张和份额抢夺。整个行业的导向,正在从追求速度和体量,加快转向以价值和效益为核心。
相应地,企业内部的考核机制也需要调整,要降低对保费规模、业务增速和市场份额这些指标的考核压力,同时提高对合规经营、质量效益和消费者满意度等方面的评价权重。
多位业内专家强调,非车险领域全面实施“报行合一”具有深远意义。朱俊生指出,报行合一从车险延伸至非车险,核心目的在于遏制虚报手续费、暗中返佣等行为,通过要求“报备即执行”,清除长期困扰行业的费用不实与隐形返利顽疾。这将推动非车险产品从费用驱动回归保障本源,切实提高风险保障的实质内涵。
“与此同时,通过强化产品费率监管与公司偿付能力之间的联动,确保保险公司无法以隐匿真实定价风险的方式影响偿付能力评估结果,并且有助于提升市场透明度,加强信息披露与费用合规,为监管机构实施风险穿透与全过程监督提供便利。”朱俊生说道。
新规的全面实施,必将对非车险市场的竞争生态与行业格局产生根本性重塑。朱俊生进一步分析,非车险尤其是团体业务领域长期存在费用“灰色地带”,“报行合一”将使所有费用阳光化,真实呈现于财务报表,从而倒逼保险公司依赖真实的风险管控水平、服务品质与产品创新来拓展业务,而非费用刺激。相应地,保险中介机构那种依赖于高额佣金运转的传统模式也将受到严格约束,推动其向提供专业咨询、精算支持及风险管理服务等高附加值方向转型。
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同样认为,费用空间被压缩后,保险公司必须通过差异化的条款设计、风险减量管理等服务来构筑自身竞争力。中介机构的生存逻辑也将被重新定义,依赖高佣金的简单通道模式难以为继,而具备专业风险管理能力的机构价值将日益凸显。
借鉴车险“报行合一”后市场集中度提升的经验,李文中指出,由于非车险业务标准化程度较低、专业性要求更高,那些拥有品牌、数据和风控优势的头部企业市场份额可能进一步扩大,而定价能力薄弱、经营粗放的中小公司则面临被边缘化的风险。
尽管短期来看,市场难免经历调整阵痛,特别是那些曾依赖费用套利的中小机构及部分中介将承受较大冲击,但专家普遍认同其长期正向价值。天职国际保险咨询主管合伙人周瑾认为,此举将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引导行业进行良性竞争,切实保障客户权益,确保行业发展的可持续性。朱俊生也重申,这有助于推动行业真正聚焦于产品定价的合理性、承保理赔的效率以及技术服务的专业能力,最终迈向长期健康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