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目前全球规模最大、覆盖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协定。
2012年由东盟10国发起,2020年正式签署,2023年全面生效。除东盟10国外,还包含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
2026年,RCEP正式迈入红利深化释放阶段,以福建为例,累计签发原产地证书货值突破500亿元,年均增长率达16.54%。
2026 年是 RCEP 全面实施第五年,在关税加速降税、原产地累积红利深化、规则升级与便利化落地、扩员推进等,均有关键变化,一起来了解吧:
(1)关税
中国对 RCEP 进口:按《2026 年关税调整方案》执行新一轮协定税率,90% 以上税目最终实现零关税。
东盟:更多品类零关税(含机械、纺织、农产品等)。
澳大利亚、新西兰:乳制品、葡萄酒等全面零关税。
(2)区域累积
区域累积规则:15个成员国原材料与加工增值可累计计算,产品区域价值成分达40%即可获得原产资格,推动区域供应链一体化,不再受双边限制区域累积规则。
中国:对部分RCEP成员国清单内产品施加双重门槛,要求出口国原产材料价值占货物总价值20%及以上,适用期15年;海南自贸港企业可享受RCEP与 “加工增值免关税” 政策叠加红利,提升内销与出口竞争力。
日本:原产地标准由“单一可选”改为双选制,需同时满足两项要求;微小含量规则从10%降至7%;申报材料扩容至12类;4月起实施黑名单制度,两年内三次申报不符将取消优惠资格。
(3)贸易背对背原产地证明
中间缔约方可再次出具证明,保障货物分拨转运全程享受关税优惠,提升物流灵活性
经核准出口商制度扩大:更多企业可自主声明原产地,无需逐单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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