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全省乡镇卫生院用药品种与县级医院保持联动,从而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种类,更好满足用药需求。
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信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实施方案》,统筹解决基层用药上下联动衔接不畅和偏远地区配送能力弱等实际问题,并与紧密型医联体(包括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整体布局相协同,不断提升基层药品配备和使用能力,更好地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县域内相关单位(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等),充分考虑药品供货周期和季节性、结构性用药需求的变化,以急(抢)救、慢性病、职业病、传染病用药和老年、妇儿用药等为重点,及时对县域内基层用药需求计划进行汇总审核。省卫生健康委会同医保部门畅通沟通渠道,建立协作机制,完善药品供货企业管理制度。强化基层药品支付保障和质量安全,引导参保群众基层就医、就近就医,支持分级诊疗体系建立。(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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