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在宣传和销售时只提及“芒果凤梨”这样的商品名称是否合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预包装鲜水果产品的名称应遵循《新鲜水果包装标识通则》,同时标注产品和品种名称,不得隐瞒。例如花牛苹果,“苹果”为产品名称,“花牛”为品种名称。
《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就要求:品种名称不得存在易使公众误认为该品种具有某种特性或特征,但该品种不具备该特性或特征;或易使公众误认为该品种来源于另一品种或者与另一品种有关,实际并不具有联系的命名。将自2027年3月16日起施行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也对包括水果在内的食品标识作出了进一步规范。
“预包装食品标签”里对食品的名称是这样规定的: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务院相关部门发布的规章与食品命名有关的公告中,已经规定或采用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当选其中的一个或与上述名称本质相同的名称作为属性名称。实际它真实的名称应该叫凤梨,但前面加了芒果,实际买来的食品中没有芒果,这就是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一定要通过真实的属性的名称去标注。
可能有人觉得,“起个好听的名字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但实际上,这种靠虚构“杂交”“新品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不仅违背了诚信原则,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那么,打造差异化品牌与真实标注之间,该如何找到平衡?专家表示,首先要做到如实标注,如果想突出产品的差异化优势,可以在标签里详细注明,或在宣传过程中着重介绍商品的优点和特性。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