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深圳楼市“王炸”新政上周五发布
多区买房不限套数
并且还发布意见稿
公积金有望当首付使用
快来小编为大家带来重点信息
多区买房不限套数
✅实施时间
自2025年9月6日起施行。
✅实施内容
①对个人买房:
(一)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深圳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深圳户籍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不限套数。
(二)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证明的非深圳户籍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限购2套。
(三)在盐田区、大鹏新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四)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②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深圳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和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在利率定价机制安排方面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合理确定每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③对企事业单位买房:
企事业单位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等需求。其中,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需同时满足设立年限满1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达100万元人民币、员工人数10名及以上条件;在本市其他区域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关于公积金的修订意见稿拟从
提取情形、租房提取、缴存灵活性
三个方面出发
一起来瞧瞧吧
拟新增六个提取情形
✅拟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
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可提取额在不超过购房首付款的前提下,首套房可全额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二套房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0%。
✅拟新增购房税款提取。
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契税等购房税款。
可提取额不区分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均不超过实际缴纳的购房税款金额。提取申请需在税票凭证开具之日起3年内提出。
✅拟新增异地购房还贷提取。
还贷提取的范围由深圳市扩展至全国,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偿还全国范围内购买的首套或第二套住房贷款本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首套房每月可提取额为月实际还贷额;二套房为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
✅拟新增回迁增加面积住房提取。
本市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中,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回迁住房面积大于安置补偿面积的,可按回迁增加的住房面积申请购房、还贷和税款提取。
✅拟新增旧住宅区更新改造提取。
工自筹资金用于更新改造本市旧住宅区住房的,可以参照老旧小区改造提取的相关规定提取公积金。
即在改造项目竣工后3年内,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子女每年各自可以申请提取1次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产权人实际出资金额。
✅拟新增既有住宅加装和更换电梯提取。
职工出资为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者更换老旧电梯的,也可以参照老旧小区改造提取的相关规定提取公积金。
拟优化租房提取
✅拟建立阶段性租房提取额度调整机制
在明确常态化可提取额度为65%的基础上,增设额度调整机制——如遇市人民政府或其相关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另行规定租房提取额度的,从其规定。
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本市无房职工提取该期间内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额从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阶段性提高至80%。
✅拟优化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
拟取消“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限制,职工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含成年子女),可按月应缴存额全额提取公积金或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拟新增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
在继续支持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的基础上,拟新增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业务,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房职工同样可以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拟提升缴存灵活性
✅拟新增个人缴存比例自主选择机制。
《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拟提升缴存灵活性,职工可在单位设定的缴存比例基础上,根据自身住房消费需要,自主选择更高的个人缴存比例(最高为12%)。
这些意见稿的政策都没有完全确定下来
如果有第一消息小编会及时跟进的
那修改政策之前的公积金提取情形
小伙伴们清楚吗?
小编来带大家复习一遍
现公积金提取情形
✅购房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或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内或异地购买住房,且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未过3年。
注意: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提取额度:
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同时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六成;三套房及以上为账户余额的六成(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
✅租房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的。
提取额度:
1、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深圳无房职工的租房提取额度为【申请当月应缴存额】,也就是提取比例为100%;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职工可选择按【实际月租金】提取。
2、2025年11月1日起,提取额度为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80%×可提取月份;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职工可选择按【实际月租金】提取。
*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需注意:2025年11月1日起提取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的时段的,按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的65%计算。
✅还贷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偿还深圳市内住房贷款。
提取额度:
首套房月提取额为实际月供,二套房月提取额为申请月应缴存额的六成。一年一次还贷提取最多可追溯前24个月的未提取额。
✅其他住房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有房的)发生除购买住房、支付房租、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贷款本息之外的其他住房消费(包括物业、维修等情形)。
提取额度:
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40%×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为非深户,且职工本人已办理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可直接办理。若不能办理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的,应当在本市社会保险停止缴费满三个月后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提取额度:全额提取
✅户籍迁出本市销户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户籍由本市迁出至境内其他城市,且职工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提取额度:全额提取
✅离休、退休提取
提取条件:
已领退休证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
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死亡提取
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大龄失业销户提取
提取条件:
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重大疾病提取
提取条件:
因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医疗费报销后的自费部分,但不能销户提取。
提取额度:
不超过医保报销后的自费部分。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提取条件:
本市户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者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职工,均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但不能销户。
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出境定居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已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本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取
提取条件:
参与出资改造纳入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的,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产权人出资的改造费用,存在政府补贴的需要扣减政府补贴。
提取额度:
不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房屋产权人实际出资金额。